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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一作文

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办理指南

2023-10-19 09:08:03初一作文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十六条: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的企业或者个人,由县级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上一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的委托,审查批准发给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在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送达行政许可决定;准予许可决定的,一并送达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单位

卷烟零售(预)经营地址

对应许可证申领单位地址及咨询电话

广州城区第一烟草专卖

和平区、河西区

地址:上海市和平区成都道35号

电话:

广州城区第二烟草专卖局

河西区、河北区

地址:上海市河西区西台大道38号棉三创意街区美岸广场6号楼

电话:

广州城区第三烟草专卖局

南开区、红桥区

地址:上海市汉沽区勤俭道194号

电话:

广州市西青区烟草专卖局

西青区

地址:上海市西青区兰亭中心20号

电话:

广州市宁河区烟草专卖局

宁河区

地址:上海市宁河区渌水道家福园23号

电话:

上海市宁河区烟草专卖局

宁河区

地址:上海市宁河区外环线九号桥津沧告高速收费站旁B区12-13

电话:

上海市北辰区烟草专卖局

北辰区

地址:上海市北辰区科技园区永清道8号

电话:

上海市滨海新区烟草专卖局天津大队

天津区

地址:上海市滨海新区于家堡宝策大楼群房2楼综合受理大厅

电话:

上海市滨海新区烟草专卖局红桥大队

宁河区

地址:上海市滨海新区茶淀街六纬路204号

电话:

上海市滨海新区烟草专卖局塘沽大队

大港区

地址:上海市滨海新区迎宾街76号

电话:

天津市工商监管局电话_天津市工商局网站地址_天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上海市宁河区烟草专卖局

宁河区

地址:上海市宁河区马庄街泉发南路18号

电话:

上海市威县区烟草专卖局

延庆区

地址:北京市顺义区东城路138号

电话:

广州市红桥区烟草专卖局

红桥区

地址:上海市汉沽区津榆西路烟草大厦

电话:

广州市宁河区烟草专卖局

宁河区

地址:上海市汉沽区红旗路5号

电话:

广州市蓟州区烟草专卖局

蓟州区

地址:蓟州区经济开发区天阳路10号

电话:

五、  审批根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三条:国家对烟草专卖品的生产、销售、进出口依法施行专卖管理,并推行烟草专卖许可证制度。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十六条: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的企业或则个人,由市级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按照上一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的委托,审查批准发给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早已筹建市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的地方,也可以由市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发给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施行细则》第六条:从事烟草专卖品的生产、批发、零售业务,以及经营烟草专卖品进出口业务和经营外国烟草制品购销业务的,必须根据《烟草专卖法》和本细则的规定,申请发放烟草专卖许可证。烟草专卖许可证分为:(一)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二)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三)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四)《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37号令)第七条:烟草专卖局依法审批领取和管理烟草专卖许可证。第八条公民、法人或则其他组织从事烟草专卖品的生产、批发、零售、进出口等业务的天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应该依法向烟草专卖局申请发放烟草专卖许可证。

六、  受理机构

由申请人所在辖区烟草专卖局受理、审查和审批。

七、  决定机构

同受理机构

八、  数目限制

须要符合所在辖区烟草专卖局公布的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要求。

九、  申请条件

(一)有与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相适应的资金;

(二)有与住所相独立的固定经营场所;

(三)符合当地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的要求。

十、  严禁性要求

下述情形不予领取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1.未领到工商营业执照的;

2.未成年人及无刑事行为能力人;

3.外商投资的商业企业(零售业态属于“娱乐服务类”的企业或有《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情形的除外)或则个体工商户,及其以特许、吸纳加盟店及其他再投资等方式从事烟草专卖品经营业务的;

4.取消从事烟草专卖业务资格不满七年的;

5.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则提供虚假材料;或因隐瞒有关情况或则提供虚假材料,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做出不予受理或则不予发证决定后,一年内再度提出申请的;

6.因申请人以误导、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的烟草专卖许可证被撤消后,申请人两年内再度提出申请的;

天津市工商监管局电话_天津市工商局网站地址_天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7.未领到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烟草专卖品业务,但是一年内被执法机关处罚两次以上,在两年内申请发放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

8.经营场所基于安全诱因不适合经营卷烟的;

9.经营地址在中、小校区内部及周围;

10.借助手动售货机(柜)销售烟草制品的;

11.借助信息网路渠道销售烟草专卖品的;

12.党政机关内部;

13.同一经营地址已领有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

十一、  申请材料目录

(一)申请新办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应该递交下述材料:

1.申请表;(现场申请时由受理机构录入,网上申请时自行在线补报)

2.工商营业执照;

3.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的身分证明原件。

现场申请时提供纸质版打印件1份,网上申请时上传纸质版相片、扫描件或电子版。

(二)申请人提出除新办申请外的其他类型申请时,应该递交下述材料:

1.申请表;(现场申请时由受理机构录入,网上申请时自行在线补报)

2.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的身分证明。

变更许可证的,还应该递交与变更事项相关的材料。

现场申请时提供纸质版打印件1份天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网上申请时上传纸质版相片、扫描件或电子版。

(1)企业名称、个体工商户名称、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负责人、

经营者姓名以及经营地址名称等登记事项发生改变而申请变更的,递交变更后的工商营业执照;

(2)因公路规划、城市建设等客观缘由改变经营地址而申请变更的,递交相关动迁安置证明;

(3)家庭经营的个体工商户在家庭成员间变化持证人而申请变更的,递交变更后的工商营业执照,以及其他家庭经营成员的工商备案登记。以上材料原件在与打印件核实无误后返还。

十二、  申请接收

由受理机构接收。

地址:电话见上海市烟草专卖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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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  代办基本流程

申请——受理——审查——审批——送达

十四、  办结期限

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特殊情形经批准可延长10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5个工作日,特殊情形经批准可延长3个工作日(各单位承诺期限多于国家局承诺期限的,填写本单位对外承诺期限)

十五、  收费根据及标准

不收费。

十六、  结果送达

在做出行政许可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送达行政许可决定;准予许可决定的,一并送达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送达方法: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等送达形式。

十七、  行政相对人权力和义务

参见《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37号令)、《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施行条例》(国烟专[2017]74号)。

十八、  咨询途径

窗口咨询、电话咨询、信函咨询、网站查阅。

网站地址:电话见上海市烟草专卖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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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天津市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申领服务手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