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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一作文

董事长办公室的议事规则制度推荐

2023-11-04 08:01:23初一作文
董事长办公会议事规则一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董事长办公会议事内容与程序,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则。董事长办公会议事规则三本议事规则自正式下发之日起执行,办公室负责解释。董事长办公会议事规则四董事长办公会议事内容。董事长办公会议题由董事长确定。

监事长办帮会议事规则一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监事长办帮会议事内容与程序,结合公司实际,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监事长办帮会是监事会闭会期间,监事长依据《公司章程》规定和监事会授权根据民主集中制原则行使职权的决策机制。

第三条     监事长办帮会议事内容:

(一)研究拟订公司发展战略与规划、年度计划。

(二)拟订公司基本管理制度。

(三)研究制订公司具体规章。

(四)研究决定公司经营管理责任书及考评方案。

(五)按照监事会授权,研究决定公司及所属单位投融资、资产处置、财务、审计等重大事项。

(六)按照监事会授权,研究决定公司及所属单位重大经济协议。

(七)研究决定公司所属单位整治方案、改革方案。

(八)研究决定公司员工薪资、福利、奖惩事项。

(九)研究决定 20 亿元以下的公益、救济性捐助;5 亿元以下的其他捐助事项。

(十)研究由法定代表人决定的相关事项。

(十一)研究决定监事长提议的其他事项。

(十二)研究须要递交监事会审议的其他事项。

第四条     监事长办帮会的组织举行

(一)监事长办帮会由公司监事长召集和主持。

(二)监事长办帮会按照公司须要举行。

(三)参加监事长办帮会的人员为公司监事长、党委主任、总总监、党委副主任、纪委校长、工会主席、副总总监、董事会秘书、总会计师、总工程师、总经济师、总总监助理、总法律顾问。相关人员可以列席大会。

(四)监事长办帮会应提早一天通知参会人员,并将大会材料送达参会人员。

(五)参加监事长办帮会的人员不足半数时,通常不举办大会。

(六)大会通知、组织、记录等会务工作由公司办公室负责。

第五条    监事长办公会议程由监事长确定。公司中级管理人员及职能部门可向监事长提出监事长办公会议程。

第六条    监事长办帮会的议事要求

(一)参加大会人员应按量到会,因故不能到会时,应事先向大会主持人事假,并以适当方式就大会议程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参加大会人员应认真研究大会资料,充分发表意见,并对其发表的意见承当责任。

(三)监事长办帮会讨论的内容,在产生决议并按规定程序决策并披露前不得对外泄漏。

第八条    监事长办帮会应该有书面记录,参加人员应签字确认,大会记录作为公司重要档案保存。

第九条     监事长办帮会应制做大会纪要。

第十条     本议事规则由监事会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     本规则经公司监事会审议批准后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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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事长办帮会议事规则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广东省垦区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总监办帮会议事程序,保证总总监依法行使职权,履行职责,承当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海南省垦区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章程》以及上级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总总监是公司日常经营管理的负责人,应该依法依规履行职权,对监事会负责,组织施行监事会决议。

第三条总总监办帮会是公司日常经营管理的议事机构,由总总监、副总总监、总会计师、总法律顾问、总经济师、总规划师、总总监助理、运营经理、投资经理等中级管理人员组成,并依法依规行使管理权利、承担经营管理责任。

第四条总总监办公大会应由半数以上的总监层成员参加方可举办,大会对监事会授权下的经营管理的重大事项推行集体议事、会议表决。

第二章大会议事范围

第五条重大经营管理事项,经党委研究讨论后递交总总监办帮会审议,总总监办帮会在授权范围稽核批或产生决议提请监事会审批。总总监办帮会审议该事项时,公司党委的意见建议应作为提案附件或在提案中给以说明。

第六条总总监办公大会研究、决定的事项:

(一)研究决定公司经营管理日常事务。

(二)研究公司监事会决议的施行意见和举措。

(三)审议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年度经营计划、投融资方案,并在授权范围稽核批或产生决议提请监事会审批。

(四)审议公司项目立项、项目核准、项目概算以及对外股权投资、资产重组、债务重组,并在授权范围稽核批或产生决议提请监事会审批。

(五)审议公司固定资产的处置,并在授权范围稽核批或产生决议提请监事会审批。

(六)研究制订除应由监事会审议制订以外的公司日常经营相关的管理制度。

(七)研究确定以公司名义发布的重要决定、规章、政策规定和规范性文件。

(八)研究确定须经总总监办公大会研究的向上级主管部门报送的重要请示、报告。

(九)研究确定须向公司监事会汇报的报告、提案。

(十)研究决定须经总总监办公大会研究的各部门、各单位请示的重要事项。

(十一)讨论决定其它依据公司章程或监事会授权的、应由总总监办公大会决定的事项。

第七条总总监办公大会讨论、拟订的事项:

(一)拟订公司年度经营计划、投融资方案。

(二)拟订公司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利润分配方案和填补巨亏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下属企业转制、重组方案。

(五)拟订公司重大并购重组、对外投资、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等事项。

(六)拟订公司重大资产处置方案。

(七)拟订公司员工聘用、考核、工资、福利、奖惩和解雇方案。

(八)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九)拟订其它需监事会审议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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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大会议程与打算

第八条总总监办公大会议程由总总监确定。

第九条总总监办公大会议程产生之前,必须根据办文流程代办,通常程序为有关主管部门将须要上报研究讨论的事项交由公司办公室作拟办意见,报经总监层分管领导专题会初审、总总监审批同意上会后,方可列为上会议程。

第十条递交总总监办公大会研究讨论的议程,应该在大会前打算好相关材料,应包括研究讨论的文件及其起草说明、相关附件、审查人员名单等;研究讨论的文件起草说明应包括有关新政、法规背景、重点内容说明、征求意见情况等内容,并确定向总总监办公大会说明有关材料的人员。

第十一条递交总总监办公大会研究讨论的议程,必要时应在总监层成员之间进行会前沟通、协调,统一意见。

第十二条递交总总监办公大会研究讨论的事项,涉及员工薪资、福利、安全生产及劳动保护、劳动保险、解聘(或解雇)员工等关系员工切身利益问题的,应该事先听取公司工会和员工的意见和建议。

第十三条总总监办公大会确定的议程均需打算书面材料,由议程的汇报部门、单位为主打算,公司办公室协助。

第十四条凡未作充分打算的事项、临时提议并预先没有上报的事项,通常不纳入总总监办公大会议程。

第十五条总总监秘书收到书面议题和相关材料后,应于当天交给总总监,并在总总监确定大会议程后,及时做好相关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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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大会方式与通知

第十六条总总监办公大会由总总监召集和主持,总总监因特殊缘由不能参加时,可委托一名总监层成员召集和主持。

第十七条总总监、副总总监、总会计师、总法律顾问、总经济师、总规划师、总总监助理、运营经理、投资经理等公司总监层成员参加总总监办公大会。总监层成员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大会时,应在会前向召集人事假并说明缘由。

第十八条公司办公室科长列席总总监办公大会。与大会所议事项相关的职能部门或单位负责人,经大会主持人同意后可列席大会。

第十九条总总监办公大会原则上每月举行1次。如有下述情形之一的,总总监应召集临时总总监办公大会:

(一)监事长提出时;

(二)总总监觉得必要时;

(三)有重要经营事项必须立刻决定时;

(四)3名以上总监层成员提议的决策或须要沟通协调的事项;

(五)有突发性风波发生时。

第二十条总总监确定大会举行的时间、地点、议题后,由公司办公室负责通知与会人员。通知视情况可采取书面、口头、电话等方式,通常应提早2个工作日通知与会人员,必要时应分送重要议程材料。举行临时总总监办公大会,则临时通知。

第二十一条总监层成员在接到总总监办公大会通知及相关文件材料后,应认真研究、准备审议意见。

第二十二条公司办公室负责落实总总监办公大会的会务事项。

第五章议事方法与表决

第二十三条总总监办公大会开始时,由总总监(主持人)根据大会通知确定的议程宣布大会议题。如有延后审议或临时新增审议事项的董事长办公室 英文,应作说明。

第二十四条总总监办公大会应按次序逐条审议议程。通常先由会前确定的人员揭示议程的主要内容和主导意见,并回答与会总监层成员的提问。与会人员应该对所议事项进行充分讨论,抒发明晰意见。

第二十五条总监层成员因特殊情况无法参加总总监办公大会的,通常应由大会召集人或委托有关人员事先征询其对重要议程的意见,并在大会上说明。

第二十六条总总监办公大会对议程事项须要表决时,由到会的总监层成员口头表决或则举手表决。大会有多个事项须要表决的,应逐条进行表决。

第二十七条总总监办公大会对议程事项经集体研究讨论后,应以到会的多数总监层成员意见作为大会意见,但总总监有最终决定权;大会议程事项经集体研究讨论后,存在意见分歧而难以达成一致意见的,由总总监做出决定。

第二十八条总总监办公大会所议的事项,还需经监事会或专门委员会审议的,应该在产生具体方案或则做出决定后报送监事会或专门委员会审议。

第二十九条关联总监层成员在总总监办公大会表决时,其成员应主动回避并舍弃表决权。大会主持人也应该要求关联成员回避;如总总监须要回避的,其他总监层成员应该要求其回避。

第三十条在重大突发风波和紧急情况下,来不及举行总总监办公大会研究讨论时,总总监可先做出处置决定,但事后应向总总监办帮会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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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大会记录和纪要

第三十一条总总监秘书或则由公司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总总监办公大会记录,记录员要对大会时间、地点、议题以及主持人、出席列席人员、缺席人员和大会发言、表决、决定等情况作如实记录。

第三十二条总总监办公大会记录应在年终送交档案室归档保存,保管年限应不多于10年。

第三十三条总总监办公大会结束后,应由大会记录员起草大会纪要,由公司办公室科长初审,呈报总总监签发。大会纪要应发送公司监事长、董事、监事会主席、职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须要知晓大会内容的职能部门、有关单位。如大会纪要涉及保密事项的,按规定范围发送。

第七章大会纪律和要求

第三十四条总总监办公大会做出的决定,总监层成员都必须坚决执行,根据分工负责组织施行,不得因个人持有不同意见而影响大会决议的执行。

第三十五条总总监办公大会讨论、审议的内容属于保密事项的,与会人员必须自觉遵循保密制度,不得泄露。涉及公司商业绝密的大会录音、记录、文件、纪要、决议,根据保密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保管。

第三十六条递交总总监办公大会讨论且应收回的文件材料,在大会结束后由公司办公室负责统一收回、保管。

第三十七条公司办公室应将总总监办公大会议定的有关事项纳入督办范围,及时进行跟踪、督促、检查,并向总总监或总监层分管领导反馈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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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八条本规则未尽事宜,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申领。

第三十九条本规则具体应用中的问题,由公司监事会负责解释。

第四十条本规则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监事长办帮会议事规则三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建立集团法人整治结构,明晰和规范公司总裁办帮会的议事程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江苏省信用再担保集团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集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总裁主持并负责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工作。总裁对监事会负责,接受监事会领导,并接受股东会议及董事会的监督,公司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保证总裁依法行使职权、履行职责、承担义务。

第三条总裁办帮会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本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行使管理权利、承担经营管理责任。所做出的经营管理行为是公司行为,其相应的权力、义务及法律责任由公司享有及承当。

第二章总裁办帮会的举行

第四条总裁办帮会由总裁召集和主持,总裁因特殊诱因不能召集和主持时,可委托一名总工裁召集和主持。

第五条参加总裁办帮会的人员有:总裁、副总裁及相关部门负责人。

董事会列席总裁办帮会;办公室部长列席总裁办帮会。

第六条总裁办公大会应由半数以上应参会成员参加方可召开。

第七条总裁办帮会原则上每月举行两次,按照工作须要,经总裁提议可举行临时大会。

第三章总裁办帮会的职责

第八条依据监事会授权,公司总裁办公大会行使以下职权:

(一)研究贯彻落实公司党委会和监事会决定、决议和布署的工作安排。

(二)拟订公司战略规划草案,并向党委会、董事会提出战略规划建议。

(三)拟订年度公司经营计划方案。

(四)拟订公司年度投融资计划和拟递交监事会审议的股权和固定资产投资方案。

(五)拟订公司年度预算内资金调动和使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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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拟订公司管理机构和人员编制调整、设置方案及基本管理制度并递交党委会、董事会审议,研究拟定具体经营管理规定。

(七)拟订公司薪资调整方案并按规定提请党委会、董事会、职代会审议。

(八)公司经营管理紧急事项、突发风波,风险处置方案。

(九)其他应由总裁办帮会审议和决定的重要事项。

第四章总裁办帮会的打算

第九条总裁办公会议程由总裁确定。职能部门要提早向总裁汇报需大会讨论决定的议程。办公室搜集大会议程后,报总裁审议确定。大会时间及议程确定后,办公室负责通知参会人员及相关列席大会人员。

第十条相关部门、相关单位打算上会议程材料,起码应在上会前三天初稿后由办公室汇总,递交参会人员及相关列席大会人员。

第十一条办公室在安排递交总裁办帮会审议的议程时,应根据先安排决策事项,再安排非决策事项的次序安排大会议程。

第五章总裁办帮会的组织

第十二条参会人员应提早了解上会议程内容、并认真打算讨论意见。如对上会议程存在疑义,可提早向汇报部门提出并沟通意见,汇报部门负责对议程内容进行解释、说明,并按照意见对上会议程内容进行更改。

第十三条上会议程原则上应由本部门、本单位负责人进行汇报,如负责人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参会,经请示总裁同意后,可改派部门其别人员进行汇报。

第十四条议程汇报人汇报议程要紧扣主题、言简意赅、突出重点,非常是须要决策事项,应说明公司相关制度对该事项的决策权限,并对需决策内容重点进行解释说明。如会前沟通无疑议,可直接步入决策程序。

第十五条每位议程汇报结束后,大会主持人应组织参会人员对议程内容发表意见,大会主持人按照须要,安排列席人员发表意见。如需决策事项,参会人员应对事项进行表决,明晰同意或不同意。如不需决策事项,则参会人员及列席人员针对议程内容自由发表意见即可。汇报人要回答与会人员提问。与会人员应对所议事项的不同意见进行充分讨论,抒发明晰意见。如参会人员没有发言,则视为对议程内容无意见。

第十六条若议程事项涉及关联参会人员,其应主动回避并舍弃表决。

第十七条总裁办帮会决策,应以到会的相对多数人员意见作为大会意见。当审议事项未能产生多数意见时,应建立方案暂缓表决,因情况紧急确需决定的,由总裁作出决定。

第十八条办公室负责大会记录及撰写大会纪要。大会记录要求内容详细、完整,包括例会时间、地点、主持人、出席、列席、请假人员、主要议程及与会人员发言内容、形成的决议等。办公室负责大会记录保管和存档备查,借书大会记录需经总裁批准。

第十九条办公室在大会结束后负责大会纪要的撰写,经总裁签批后,领取给参会人员及其他有必要知悉大会内容的单位和人员。

第六章总裁办帮会的大会纪律和要求

第二十条与会人员接到大会通知后,应根据大会通知要求依时参会,不得缺席或私自安排他党代会,如确有特殊情况,应履行事假手续。

第二十一条与会人员应起码在大会开始前5分钟抵达会场。与会人员参会时,应将电话调至无声状态,认真听会,必要时做好记录,不得随便走动、接打电话、交头接耳或做其他与大会无关的事,如确有特殊缘由需对外联系的,可离开会场。

第二十二条与会人员对总裁办帮会讨论议程及决定事项,负有保密义务。总裁办帮会研究讨论的问题和决定的事项,未经大会批准传达或公布的,不得向外泄漏。

第二十三条总裁办帮会做出的决定董事长办公室 英文,公司管理层及各相关部门、各相关单位都必需要坚决执行,根据分工负责组织施行,逐级负责,落实到人,要严格依照大会决定按量完成任务。

第二十四条办公室应将总裁办帮会决定的有关事项纳入督办范围,明晰各项事项的责任人及完成时间,及时跟踪、督促、检查,并及时向总裁或分管总裁反馈落实情况。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本议事规则自即将下发之日起执行,办公室负责解释。

监事长办帮会议事规则四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监事长办帮会议事内容与程序,保证监事长依法高效行使职权,结合公司实际,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监事长办帮会是监事会闭会期间,监事长依据《公司章程》规定和监事会授权根据民主集中制原则行使职权的决策机制。

第三条监事长办帮会议事内容。

(一)研究决定贯彻执行上级的战略、方针、政策、思路、规定和决定的施行方案和举措。

(二)研究拟订公司发展战略与规划、年度计划。

(三)研究决定公司年度监事长工作报告。

(四)研究决定公司经营管理类一级、二级制度(其中基本管理制度、证券类制度需监事会、股东会议审议(如需))。

(五)研究决定所属单位、直属特设机构及公司本部部门经营管理责任书、综合考评评价结果和兑现方案。

(六)按照监事会授权,研究决定公司及所属单位投融资、资产处置、财务、审计等重大事项。

(七)按照监事会授权,对涉及单项金额高于公司近来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的工程投标、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项目(ppp项目)、建造出售项目(bt项目)进行决策。

(八)研究决定所属单位单批次采购金额在3000亿元及以上的设备购置计划。

(九)按照监事会授权,研究决定公司及所属单位重大经济协议。

(十)研究决定公司所属单位整治方案、改革方案。

(十一)研究决定公司员工薪资、福利、奖惩事项。

(十二)研究决定公司及所属单位每笔50亿元以下的捐款事项(其中20万以下授权监事长审批)。

(十三)研究公司年度总总监工作报告。

(十四)研究由法定代表人决定的相关事项。

(十五)研究决定监事长提议的其他事项。

(十六)研究须要递交监事会审议的其他事项。

第四条监事长办帮会的组织举办。

(一)监事长办帮会由公司监事长召集和主持。

(二)监事长办帮会依照公司须要举行。

(三)参加监事长办帮会的人员为公司监事长、党委主任、总总监、党委副主任、纪委主任、工会主席、副总总监、总会计师、总工程师、总经济师、总总监助理、总法律顾问、董事会秘书等。相关人员可以列席大会。

(四)监事长办帮会应提早一天通知参会人员,并将大会材料送达参会人员。

(五)参加监事长办帮会的人员不足半数时,通常不召开例会。

(六)大会通知、组织、记录等会务工作由公司办公室负责。

第五条监事长办公会议程由监事长确定。公司中级管理人员及职能部门可向监事长提出监事长办公会议程。

第六条监事长办帮会的议事要求。

(一)参加大会人员应按量到会,因故不能到会时,应事先向大会主持人事假,并以适当方式就大会议程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参加大会人员应认真研究大会资料,充分发表意见,并对其发表的意见承当责任。

(三)监事长办帮会讨论的内容,在产生决议并按规定程序决策并披露前不得对外泄漏。

(四)大会主持人在其他参加人员发言前不得作倾向性引导发言。

第七条监事长办帮会应该有书面记录,参加人员应签字确认,大会记录作为公司重要档案保存,保存年限为永久。

第八条监事长办帮会应制做大会纪要。

第九条本议事规则由公司企业管理部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行。原《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长办帮会议事规则》(中葛股企管〔2019〕127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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