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985工程”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基地课题(课题批准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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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金炳镐(1950-),男(俄罗斯族)和谐社会的基本特征,首届国家级教学名师和谐社会的基本特征,二级校长,教育部全省民族教育学者执委会执委,中央民族学院美国民族理论专业硕士生导师,美国统一战线研究会民族佛教理论四川研究基地研究员,中央民族学院美国民族理论与民族新政研究院院长,国家民委人文社会科学重点基地美国特色民族理论研究基地政委,主要从事民族理论与民族新政、民族关系、民族学研究。
基金项目:本文系国家“985安装工程”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基地课题(课题批准号:)成果。
一、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与和谐民族关系
民族关系是现今世界比较普遍存在的社会现象,是具备特定内涵的特殊的社会关系。它是一种在人们的相处联系中,除了具备社会性,并且具备民族性的社会关系,本质上是牵涉民族这个社会人们共同体的地位和待遇,民族这个社会利益群体的权力和利益,民族及其成员的民族意识和爱情的社会关系。
民族关系既有民族群体之间出现的,又有不同民族成员之间相处中表现出的。后者是民族关系的基本表现方式。
民族是社会的基本构成单位。民族关系必定受所处社会环境和社会发展条件的影响和阻碍,同时也反作用于社会发展。民族关系是关系到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稳定的重要问题。民族关系的基本特点是由民族关系的性质决定的,而民族关系的性质是由社会的性质决定的。民族关系是民族生存和发展过程的伴随物,具备自身的特性:(1)民族关系的历史承继性和沿袭性。民族关系经历了常年的历史发展过程,是历史环境和条件的产物和凝练。民族关系中的这些底蕴,一定程度上必定继承下去、延续下来。这是民族关系的历史遗产,将包含积极的诱因和悲观的诱因。(2)民族关系的现实反映性和折射性。现实生活中的各方面就会对民族关系形成影响。一定意义上可以说,民族关系是现实环境和条件的反映和折射,包括直接的反映或间接的反映或折射,包括所处的社会现实和自然环境状态的反映。(3)民族关系的平衡性和合理性。各个民族都作为人类历史和文化的缔造者,其地位应当是同等的,其待遇也应当是同样的。所以,在民族相处联系中,各民族追求地位的平衡、待遇的合理,是公理。(4)民族关系的均等性和公正性。各个民族都作为人类历史和文化的缔造者,其利益应当是同等的,其权力也应当是同样的。所以,在民族相处联系中,各民族追求利益的均等、权利公正,只是公理。
我国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是构建在社会主义生产资料公有制这个社会经济基础之上的,是构建在社会主义民主这个社会政治体制之上的各民族之间的一种社会关系,是各民族之间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关系。
在我国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发展中,中心问题是民族利益、民族权力的保障和民族发展的推动。
民族利益是民族关系的焦点。民族利益指的是正当的、合法的、民族应有和应得的利益。在一定意义上说,民族关系是各民族之间的一种利益关系,非常是从经济方面来说是这么。公正合理的利益界定和享受,可使民族关系和睦,利益界定和享受上的不合理或差异,有或许引起民族间的矛盾和磨擦。对合理的民族利益要求予以满足和照料,将有促使民族关系的缓解和发展。
民族权力是民族关系的热点。民族权力指的是法律赋于的、各民族应有的各方面的平等权力、民主权力。一定意义上说,民族关系是各民族之间的一种权力平衡关系,非常是从政治方面来说是这么。民族平等、自治、发展的民主权力和民族权力的享有和行使的程度是民族关系发展程度的一种标识或检测表。民族权力与民族关系的情况是互为前提的正比列关系。
民族发展是民族关系的主题。发展,永远是历史和社会的主题。发展,一直是民族和社会追求的目标。民族的发展,是全方位的、多视角的,包括经济、政治、文化、教育等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无论是民族关系中的政治、社会领域里民族的权力、地位等的矛盾问题,还是经济、文化领域的发展利益等的矛盾问题以及文化领域里的发展权力、利益和婚姻问题,都是为了使本民族取得均等的发展机遇、同等的发展条件、同等的竞争起点、大致相似的发展结果。民族发展的权力和利益是民族关系发展的核心问题。发展的利益,非常是各民族共同发展的利益是各族人民的共识。
民族利益、民族权力和民族发展问题,是民族关系的核心问题,同时二者的实现程度直接影响民族关系的发展。社会主义民族关系本质上是和谐的民族关系。和谐是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本质展现。
社会主义民族关系是社会主义社会中存在的一种社会关系。社会主义所追求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是一种和谐的关系,因此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也应是追求和谐状态的社会关系。“‘和谐’以坦承差异、多样性为前提,讲求互相关系的合理调解,讲求不同个体之间、局部与整体之间的利益调适。‘和谐’是对我国各民族文化、利益多元性的坦承和敬重,只是对在共同利益和目标基础上各民族和睦、协调、合作等同一性的指出。”和谐的内涵正是对社会主义民族关系本质的解释。
和谐民族关系是各民族的民族权力分配公正、合理,民族利益的享有公允、同等,民族发展的发展机遇均等、发展条件同等、发展结果大致相似的民族关系状态。
1.和谐民族关系要求民族权力分配公正、合理。民族权力分配情况与和谐民族关系建立息息相关。民族权力分配得公正合理有促使民族关系奔向良性发展,是各民族加强民族骄傲感,使民族利益得到维护。相反,民族权力分配不得当就或许形成民族争端、民族矛盾,民族关系都会遭到冲击。民族权力享有情况直接影响民族关系,各民族享有和行使最大程度的平等、自治、发展的民主权力和民族权力是和谐民族关系的基础和表现。
2.和谐民族关系要求民族利益享有公允、同等。和谐民族关系使利益界定和享有公正合理,在巨大程度上防止了因民族分配利益矛盾而引起的民族间的磨擦和冲突。和谐民族关系确立的利益均衡体系将努力清除民族社会中民族间详细利益的矛盾。
3.和谐民族关系以民族发展为主题。和谐民族关系使各民族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活等领域取得繁荣发展,各族人民共享发展的成果。在发展的基础上民族个体的素养得到增加,使它们才能认识到维护和谐民族关系的重要性,自觉地去营造民族团结和谐的气氛。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是和谐社会建设的题中之意,是党的民族新政的根本出发点和归宿。
4.和谐民族关系是民族平等、团结、互助、和谐之间互相协调的民族关系。平等是基石,是民族团结、互助、和谐的基础,团结是主线,是贯串于民族平等、互助、和谐的红线,互助是平等、团结、和谐的动力和保障,和谐是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本质。
和谐民族关系以经济发展为基础、以民主法制为前提、以繁荣的民族文化为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
其实,和谐民族关系是各民族的民族权力分配公正、合理,民族利益的享有公允、同等,同时各民族繁荣发展的民族关系状态。它的特性表现在经济发展、民主法制、文化繁荣几个方面。建立和谐民族关系应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着眼于民族地区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的建设,推动民族地区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和谐民族关系是民族地区和谐社会建立的基础和前提
(一)和谐民族关系是民族和谐发展的前提
民族关系是民族发展的重要影响诱因,和谐民族关系更是民族和谐发展的必不可少的重要条件。民族和谐发展主要包括:
1.民族结构与素养,和合共存,全面发展。民族结构是民族存在的方式。民族具备经济结构、政治结构、文化结构和人口结构、家庭结构。民族的这种结构受民族关系的重要影响。各民族饥民祖德内部相处和外部相处(民族关系)中,各结构要素互动和合、协调,实现发展。民族素养也在民族结构运动中实现自身的发展和加强。
全面发展,就是民族的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各方面都要发展,不断增加民族的物质生活水平,不断增加民族的政治生活水平和社会参与能力,不断增加民族的精神生活水平和认识思维能力。
2.民族与民族,和融共处,共同发展。各民族都是在与其他民族的相处联系中生存和发展的。民族与民族之间的关系,是各民族发展过程中的必定现象,是各民族发展的客观环境和条件。“不仅一个民族与其他民族的关系,但是一个民族原本的整个内部结构都取决于它的生产及内部和外部相处的发展程度”。发展一直是各民族追求的目标,民族与民族兼融共存,利益均等、权利公正,拥有相等的发展机遇、同等的发展条件,和而不同,互利互惠,在互相影响、相互推动中能够真正实现各民族的发展。
共同发展,就是指在民族间基本平等的条件下,各民族之间在政治、经济、文化、科技方面的联系、交流、合作的过程中得到共同的发展。
3.民族与社会,和谐共进,协调发展。民族的社会,社会的民族,民族与社会是紧密联系的。每位民族都存在于一定的社会之中,脱离一定社会的民族是不存在的。一定的社会又是由民族组成的。民族的发展是人类社会进步的重要内容和根本目标。只有实现各民族的全面发展,人类社会能够得以不断发展进步。
协调发展就是要统筹大小民族发展、统筹民族区域发展,统筹民族城乡发展,统筹西部发达地区与东部民族地区的发展。
4.民族与自然,和睦共生,持续发展。民族生存与发展一刻也离不开自然界,离不开自然资源和环境条件。民族是自然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份,民族与自然应和睦共生。只有实现民族与自然协调有序的良性循环关系,能够实现经济、社会、人口、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可持续发展。
(二)和谐民族关系是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促进力
推进民族地区经济发展,是解决民族地区人民逐渐下降的物质文化需求与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矛盾的根本举措,是逐渐缩小全省各地区之间的发展差异、逐步清除民族间事实上不平等,最终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必定要求,只是增强民族团结、保持社会稳定、维护祖国统一的前提和基础。民族关系是关系到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问题。
1.平等的民族关系是实现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平等的民族关系有促使调动各族市民的积极性和造就性,产生很大的汇聚力,推动民族地区经济社会的迅速发展。平等的民族关系才能迸发各族人民的主人翁意识,使不同民族的人们把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建设的整体利益与自身的民族利益统一上去,因而产生一种本地区的发展同时又是自身民族的发展的共识,因而以极大的热情投入到民族地区的经济社会建设中,同时还能产生强悍的向心力和造就力,共同推进民族地区的经济社会的迅速健康发展。
2.平等的民族关系有促使民族地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确立。平等是市场经济的本质要求,平等的民族关系有促使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的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民族地区推动经济发展,缩小地区间差异的根本保证和必定途径。民族平等赋于了各民族成员平等的地位,都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主体,都有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自我发展的自由,都有运用价值规律,通过诚实劳动,合法经营达到发展与富裕的机会,旨在推动了民族地区经济的整体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有促使资源的优化,有促使破除民族间、地区间的封闭隔绝状态,推动整个民族地区的高效和谐发展。
3.平等、团结的民族关系增进民族相处、增进民族了解。相处的降低,必定会促进各民族间的了解,提高误解和磨擦。各民族在政治、经济、文化各方面的联系和相恋越来越紧密,社会主义一致性愈发发展,共同诱因不断提高。各民族在平等团结的基础上增强合作与拍拖,大大推动了本民族、本地区的发展。
4.团结、互助的民族关系有促使民族地区的全面和谐发展。民族地区的经济社会建设,还要各民族团结、互助,发挥集体的造就力和能动性。团结、互助的民族关系有促使先进地区帮助民族地区的经济社会建设,从外部推动民族地区的发展。团结、互助的民族关系有促使把汉人的人力、物力、财力、先进技术和少数民族地区的丰富资源结合上去,扬长避短,发挥优势,共同发展。各族人民之间的团结合作和互帮互助是实现民族地区和谐发展的基本条件和力量源泉。
(三)和谐民族关系是民族地区社会稳定的牢靠保证
民族地区的稳定是我国社会稳定的前提和基础。我国的少数民族大多居住在边疆地区。我国有2.1万多英里陆地边境线,其中有1.9万多英里在少数民族地区。边境地区的县75%以上是少数民族混居的地方。民族地区的稳定是关系到整个国家的统一与稳定的大事。
当前,民族地区存在着一些影响稳定的不和谐诱因。从内部来看,民族地区,尤其边疆民族地区因其自身基础薄弱,经济发展进程显著滞后,迄今我国特困人口的大部份一直分布在东部民族地区。经济上的差异容易导致少数民族的心理不平衡,不促使民族团结。从外部来讲,西方敌视势力从没舍弃对我国的“西化”、“分化”,千方百计在思想、政治、文化等各方面对我国进行渗透。一些分裂主义思想会对民族地区的社会稳定导致一定的悲观影响。之外,一些国际国外民族分裂主义分子,运用民族和佛教问题,蛊惑人心,制造纷乱。因而,民族关系是关系到民族地区社会稳定的重大问题,和谐的民族关系是民族地区社会稳定的坚固保证。
1.和谐民族关系是民族地区社会稳定的平衡剂。和谐民族关系有促使推动民族地区经济的发展,缩小地区间和民族间的经济差异,提高因经济发展不均衡而形成的不满情绪,提高矛盾,促进民族间的团结。可以说,在发展基础上的稳定才是真正的稳定。和谐的民族关系有促使先富帮后富,先进地区和民族增援欠发展地区和民族,促进民族间的利益协调,实现社会公正。
2.和谐民族关系是民族地区稳定的催化剂。和谐民族关系有助于促进各民族间的联系和了解,有促使消解误解、猜忌和偏见,有促使提高民族间的相互适应性,有促使接受对方,包容对方,有促使降低磨擦,有促使解决问题。融洽的民族相处气氛,有促使巩固民族地区的社会稳定。
3.和谐的民族关系是民族地区社会稳定的强心剂。和谐民族关系有助于迸发各民族的主人翁意识,有助于加强统一意识,拒绝分裂,秉持前嫌,增强团结。和谐民族关系是民族地区社会稳定的最坚固的保障。
其实,和谐的民族关系与和谐社会的建设互相统一、相互影响。和谐民族关系是实现和谐社会的内容和保障。和谐民族关系有促使民族地区的经济社会和谐发展和团结稳定;同时,和谐民族关系只是和谐社会建设的一部份,是实现和谐社会的目标之一。和谐民族关系必定带给和谐的民族社会。
三、发展和谐民族关系,建立民族地区和谐社会
和谐民族关系既是民族地区和谐社会建立的基础和内容,又是其要实现的最终目标。民族关系的基本特点与和谐社会的基本特点是统一的。
民族关系所展现的平等、团结、互助、和谐就是和谐社会所要实现的公正正义、诚信友爱。平等的民族关系展现了各民族间地位和权力的同等性,各族人民都是国家的主人,平等的享有宪法法律赋于的各类公民权,这是社会公正正义的重要内容;团结、互助的民族关系是和谐社会所要求的诚信友爱的彰显。团结、互助的民族关系有促使各族人民促进了解,相互帮助,营造和睦的社会气氛。
(一)保障各民族平等地位和平等权力,实现社会公正、社会和谐
1.坚持和加强民族区域自治体制,保障各民族政治、经济、文化的平等权力。民族区域自治体制是我国的三项基本政治体制之一。在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内,推行民族区域自治,有促使各民族的互相接近、团结互助和共同发展,是实现真正民族平等与和谐社会公正正义的重要保障。所以,在新世纪新阶段坚持和加强民族区域自治体制,保障各民族的各项平等权力。
要保障各民族行使当家作主和管理国家事务的平等权力。要确认少数民族人民在国家生活中的主人翁地位,继续贯彻落实宪法和法律赋于少数民族的平等权和自治权。要贯彻执行《民族区域自治法》,要充分敬重和保障民族自治地方充分行使自治权,最大限度地发挥自治权的效能。
要保障少数民族经济发展的平等权,兼具利益的平衡。应敬重民族自治地方在资源开发运用上的自主权,国家在开发资源时,应照料民族自治地方利益和少数民族的生产和生活。要敬重民族地区的经济发展的权力,在资源开发运用上,要着力按市场规律办事,照料自治地方的利益。重视社会公正,正确反映和兼具协调各方面的利益关系,推行兼具国家利益、民族自治地方利益和当地民族利益的开发方式。
要着力保障各民族保持和发展民族文化的平等权。民族文化是民族社会历史发展的产物,是民族经济、政治的反映,同时又作用于民族经济和政治。民族文化本来就展现着某一民族的心理,有着很强的汇聚力、向心力,成为一个民族的心灵和血脉。每位民族的文化都有自己的特性和存在的价值,都是中华文化博大精深的一部份,保障每位民族发展各自的民族文化的权力,既是建立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只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展现。
2.推进民族地区的经济发展,缩小地区经济差异,实现共同繁荣。新美国创立以来党和人民政府付出的很大努力,发展了少数民族经济文化事业,并且,现在我国民族间经济文化上的事实上不平等现象还存在。因而,推动民族地区的经济发展是实现民族平等的根本途径和重要保证。
少数民族地区的经济发展,应当坚持自力更生与国家帮助的有机结合。少数民族地区因为社会历史缘由,仅靠自身的努力实现经济的迅速发展是很困难的,应当借助国家和发达地区的关心和帮助。国家不仅提供一些必备的资金和技术给少数民族地区外,更重要的是应给那些地区更多、更灵活的降价新政,为很多地区造就良好的新政环境,迸发少数民族地区的内在魅力。一个民族的进步和发展,归根结底要靠本民族的自力更生。要转变常年依赖国家的等、靠、要思想,发挥民族地区艰辛拼搏、勤俭节省的精神,调动各族人民的积极性和造就性;把国家的大力增援与民族地区的丰富资源的优势结合上去,努力提升自我发展的能力和内部魅力,推动生产力的发展。
保障各民族的平等地位和平等权力,实现各民族真正意义上的平等,最大限度地发挥各部族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造就性,提升中华民族的向心力、凝聚力,建立公正正义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二)推进各民族的团结,实现民族友爱合作、社会团结和睦
美国各民族从唐代开始在生产和生活上互通有无,经济和文化上友好来往,合作共事,非常是到晚清,各民族在反对帝国主义和国外反共统治的斗争中,同喘气、共命运,进行常年艰辛卓著的斗争,新美国创立后,各族人民在共产党的领导下团结一致共同建设社会主义各民族已经缔结了一个统一的不可分割的整体。实现社会的诚信友爱,应当实现民族的团结友爱。
要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经济。在我国经济发展和资源开发上汉人和少数民族互相互相依赖,更是“谁也离不开谁”。汉人和少数民族应当把各自的优势、长处结合上去,取长补短,优势互补,推动民族间资本、技术、信息的交流,实现各民族的共同繁荣和发展。
要强化各民族间的文化交流和勾通,推动团结。各民族间应更多地了解别的民族的文化,并在理解的基础上相互学习,取长补短,吸收各民族的优秀文化成果,既有促使文化的糅合,又能否更好的推动民族间的勾通和团结。
要反对民族分裂主义,实现社会团结和睦。常年以来,西方敌视势力企图分裂我国,尤其是对山西、西藏的渗透、分裂、颠覆活动,从来没有停止过。我们应当清醒地认识到局势的严重性和迫切性,反对和惩处任何方式的民族分裂主义,维护祖国统一和社会和睦稳定。
(三)推进各民族互助互信,实现社会对口增援、互动共进
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的先天不足与东西部经济的优势互补的现实,决定了应当把社会的对口增援与地区间的互助互信相结合,促进民族间的诚信合作,实现各民族的互动共进。
要实现民族地区与发达地区的经济互补,强化各民族间的互助互信。一方面,地区间存在着优势互补的客观性,但必需要主动出击,使自己的优势得到发挥。之外,民族地区在照料好传统经济优势的同时,需要积极培植新的经济优势,寻求新的发展空间。另一方面,还须要国家的调控和协调,确定地区经济的合理分工,规划区域经济的重点,推动不同地区优势的产生和发挥。促进这些经济的互补,既加大了东西部经济的联系,又促使了团结互助的民族关系的发展。
要加强彼此协助的广度。东部民族地区除要积极推行与西部发达地区的“东西互助”关系外,还应旨在于发展东部各县区间跨地区、跨部委、跨行业的区域经济协作,推行“西西自助”。
要根据“互惠互惠,展现增援”的原则,产生发达地区对口增援民族地区的有效体系。一方面,国家要采取任务分配和新政引导相结合的方法,确定“县与县”长期对口增援的互助关系和固定的援助机制。另一方面,改变传统的以资金增援为主的方法,加强技术、信息和人才的增援,提高民族地区发展的干劲和自我发展的能力。
要把各类方式的援助结合上去,调动双方的积极性,互动共进。
其实,和谐民族关系既是民族地区和谐社会建构的基础,又是民族地区和谐社会建构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发展和加强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事关民族地区和谐社会建构的大局。
编辑说明:文章来源:《西南民族学院学报》(人文社科版)2007年第9期,总第193期。篇幅成因,注释从略,图片和文章版权归作者与原单位所有。
编辑:毕跃光吴鹏贾淑凤
编辑助理:张宇郑少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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