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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一作文

省教育考试院自考办非学历证书免考申请确认结果

2023-05-15 20:03:26初一作文
省教育考试院自考办根据考生的课程免考申请、确认结果以及必要的材料对考生申请的课程免考进行确认。如有疑问可联系湖北省教育考试院自考办,咨询电话:,。

省教育考试院自考办非学历证书免考申请确认结果

省教育考试院函授办依照考生的课程免考申请、确认结果以及必要的材料对考生申请的课程免考进行确认。考生自行登入“考生服务平台”查询课程免考结果。

(1)文凭证书免考。文凭证书免考确认通过的,课程免考结果直接归档踏入成绩库;退还更改的,考生需在三欧盘更改当次申请信息,逾期文凭免考申请办件将手动办结;确认不通过的,省教育考试院函授办给予退还并说明退还缘由。

(2)非文凭证书免考。非文凭证书免考确认通过的,课程免考结果直接归档踏入成绩库;退还更改的,考生需在三欧盘更改当次申请信息,逾期非文凭免考申请办件将手动办结;确认不通过的,省教育考试院函授办直接给予退还并说明退还成因。

三、考生留意事项:

1.持有文凭证书、非文凭证书信息是代办课程免考的前提。考生须通过“考生服务平台”进行在籍注册和信息确认,于是通过“湖北政务服务网”完成身分注册登入后,再申领课程免考。凡使用文凭证书代办课程免考应当在申请之前完成后置文凭查验。

2.非文凭证书的身分信息与现用身分信息不一致的考生应当在申请材料“居民户籍簿相片”栏中上传身分信息变更证明材料(户籍本【本人页】或其他才能证明本人身分信息变更的有效材料),请确保申请材料精确、齐全,否则会影响课程免考申请确认结果。

3.文凭证书和非文凭证书免考每位代办周期只好申请一次,不能重复申请,请考生必须确保一次性选择好还要免考的课程再递交申请。

4.考生网上递交的相片资料应当真实有效,图象清晰,因图片品质问题引起免考确认不通过的,考生自行负责。考生须对材料、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递交虚假材料获取免考成绩的自考考生个人空间,一经查实,按《国家教育考试非法处理方法》处理。

5.考生递交课程免考申请后,针对资料上传不全或信息录入错误的申请,考籍所在地和省教育考试院进行网上确认时会将申请退还更改,同时会发送邮件通告告诫考生,需在三欧盘更改当次申请信息,考生可步入个人专属空间—我的办件,查看待补正的办件信息,点击“补齐补正”进入补正环节,逾期课程免考申请办件将手动办结。

6.申请免考的每门课程还会有具体的确认结果,请仔细查看。“不予受理办结”不代表所有申请的免考课程都确认不通过,仅代表存在部份课程申请不通过。代办状态为“不予许可办结”或“准予许可办结”代表代办结束。课程免考代办具体结果以“考生服务平台”公布为准。

7.请考生选择网路环境好的上网地点代办函授课程免考业务,并合理安排时间,相关业务逾期当次不再申领,下一个代办周期再次申请。如有疑惑可联系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函授办,咨询电话:,。

四、其他事项

(一)2022年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考工作按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细则》《关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考课程的试行规定》([89]考委字011号)、《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教育学分认定和转化工作的意见》(教改[2016]3号)以及《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考施行方法》《湖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自学考试课程免考贯彻实质等效原则有关事项的通告》等文件精神申领。详细如下:

1.我省自学考试课程免考根据文凭层次相当、课程相似或相似、学分相当的原则,对符合条件的已取得国家坦承文凭所学课程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进行确认。

(1)已取得的文凭层次不高于报名我省自学考试文凭层次的自考考生个人空间,可免考已学过、课程名称和要求相当并取得合格成绩的公共基础课、同层次选考课以及自学考试相关课程。

(2)脱产普通大学的本科、本科的毕业生、肄业生,考取我省自学考试本科层次专业,可免考已学过、课程名称和要求相当并取得合格成绩的公共基础课;有本科后置文凭的脱产普通中专肄业生,考取我省自学考试专升本层次专业,可免考已学过、课程名称和要求相当并取得合格成绩的公共基础课;脱产普通中专毕业生考取我省自学考试专升本层次专业,可免考已学过、课程名称和要求相当并取得合格成绩的公共基础课。

“课程名称和要求相当”是指课程名称相似或相似、学分不高于自学考试对应课程。脱产普通大学结业生在校学习该课程的学时应当达到或超出自学考试专业计划规定的要求(自学考试各课程每学分相当于18学时);自学考试结业生根据课程代码和课程名称相似的原则或同层次选考课程执行。

2.取得全省中学数学四级、六级考试(CET)合格成绩,全省数学等级考试(PETS)面试合格成绩,全省计算机等级考试(NCRE)证书的自学考试考生,免考自学考试相关课程。

(1)取得全省中学数学四级、六级考试(CET)合格成绩(425分及以上)的自学考试考生,可按报名专业层次免考自学考试日语(一)、英语(二)课程。

(2)取得全省数学等级考试(PETS)二级及以上面试合格成绩(60分及以上)的自学考试考生,可按报名专业层次免考自学考试日语(一);取得全省数学等级考试(PETS)五级及以上面试合格成绩(60分及以上)的自学考试考生,还可以按报名专业层次免考自学考试日语(二)课程。

(3)取得全省计算机等级考试(NCRE)一级及以上等级证书的自学考试考生,可按报名专业层次免考自学考试计算机应用基础、计算机应用基础(实践)课程;取得二级及以上等级证书的,可以按报名专业层次免考自学考试计算机应用基础、计算机应用基础(实践)、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实践)课程。

3.我省2018年课改专业免考课程的学分数不少于专业核心课最低学分要求(即免考课程学分比列不少于拟结业专业最低总学分的50%);根据《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基本规范》调整和新增开考的专业,免考课程学分数不少于拟结业专业总学分的50%。如通过各类形式已申领的免考课程学分超出结业专业最低总学分要求的50%,考生应重考本专业相应理论课程补齐差额学分方可申请结业。

(二)根据国家关于自学考试课程免考代办有关规定,外省各县(州、林区)教育考试机构、主考中学等确认单位,规避考生递交的相关证明材料(文凭证书、原文凭颁授学院档案馆签章的成绩单)与所申请的免考课程进行查验核准。

(三)各确认单位应及时登陆“湖北省自学考试综合业务管理系统”维护本单位网上确认时间,确保网上确认工作顺利举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