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宁区不断加强污染源自行监测监督管理
安排区环境监控中心1名高级工程师、2名工程师负责污染源自动监测监管工作,通过现场调研、督导检查、技术帮扶等多种途径,向企业宣传讲解《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现场监督检查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各企业提出的技术和管理方面的问题进行答疑解惑,督促企业定期开展监测、公布相关信息。
为强化重点企业污染物排放监管,宁河区以“三重四创五优化”活动为总契机,持续加强对排污企业自行检测工作的督查检测力度,确保企业自行检测规范有序举办,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缜密安排布署。制订了《污染源自行检测监督检测方案》,定期举行大会安排布署。安排区环境监控中心1名中级工程师、2名工程师负责污染源手动检测监管工作,通过现场督查、督导检测、技术扶贫等多种途径,向企业宣传讲解《污染源手动监控管理办法》《污染源手动监控设施现场监督检测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各企业提出的技术和管理方面的问题进行答疑解惑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现场监督检查办法,督促企业定期举办检测、公布相关信息。
强化监督检测。区环境监控中心、环境执法支队定期对重点企业进行“监测方案制订”“监测工作举办”“信息公开”三方面督查检测,结合在线监控系统数据和手工比对检测,核验企业手动检测数据的确切性。去年以来,共复查涉气、涉水、涉底泥企业14家,发觉检测方案不完整、仪器设备使用记录不全、信息公开不及时等不规范问题70余个,均指导和督促企业立行立改。对承当企业自行检测工作的第三方环境检测机构实验室进行不定期督查检测,确保资质、能力符合工作要求。
加强取缔力度。对检测发觉的在线数据超标和数据异常情况,及时核实,把握证据。对早已引起超标排放事实的,以及企业自身或则运维公司诱因引起异常数据的,依法结案调查,按规定严肃处理。整改、处罚后,区环境执法分局、区环境监控中心、区信息监控中心共同对在线超标和数据异常情况定期举办现场核查“回头看”,确保企业整改到位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现场监督检查办法,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易县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