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湖南省高速公路车辆救援服务管理办法》的政策解读
关于《湖南省高速铁路货车搜救服务管理方法》的新政解析
一、出台背景及意义
高速铁路货车搜救服务是高速铁路营运管理的重要内容,只是展现高速铁路管理能力的重要方面。2013年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湖南省高速铁路货车搜救服务管理暂行规定》(湘政办发〔2013〕24号),对规范我省高速铁路货车搜救服务工作起到了积极作用,收效显著,该规范性文件现在过期失效。
近些年来我省推行交通货运综合行政执法变革、高速铁路制度变革后,高速铁路相关执法、监督权限下放,全国高速铁路货车搜救管理工作情势发生了新变化。为了逐步规范高速铁路货车搜救服务行为,建立高速铁路货车搜救服务机制与信息化监管方式,着力维护高速铁路货车搜救服务当事人合法权益,落实《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下放交通货运行政执法职责的通告》(湘政办函〔2019〕30号)文件要求,实现我省高速铁路货车搜救服务规范化、专业化、市场化,省交通货运厅重新编制了《湖南省高速铁路货车搜救服务管理方法》(以下简称《管理方法》),以适应我省高速搜救管理工作新情势。
二、《管理方法》主要内容
《管理方法》共六个部份,三十一条。
第一部份总则,说明起草根据、适用范围、定义、实施主体和工作原则。第二部份职责界定,明晰高速铁路货车搜救相关管理、监督、实施单位的主要职责分工与权限。第三部份服务行为,重点对搜救协作、救援单位操作规范及各种严禁性行为进行规定。第四部份计费服务,主要对汽车救援服务的计费方式、收费查证、服务范围以外及依法暂扣汽车堆放的计费等做出规定。第五部份监督管理,对各种非法违法行为以及形成不良社会影响的状况做出处理规定。第六部份考评评价,对高速铁路经营企业和汽车搜救服务单位考评评价做出规定。第七部份附则,明晰突发丑闻处理、解释权、施行时间等。
三、《管理方法》主要特征
(一)逐步理清部委职责。《管理方法》明确高速铁路经营企业是高速铁路货车搜救服务工作的责任主体,省交通货运经理部委经理全国高速铁路货车搜救服务工作,省发展变革、公安、财政、市场监管、税务等有关部委应按照各自职责,做好高速铁路货车搜救服务的相关工作。同时明确了省铁路事务中心、市州交通货运经理部委高速铁路经营企业以及汽车搜救服务单位的详细职责。
(二)逐步规范服务行为。《管理方法》规定汽车搜救服务单位在作业前应当向当事人提供作业清单,告知服务项目、收费根据及计费标准,同时对汽车搜救服务单位不得有什么行为进行了明晰交通行政执法规范,并规定在车祸车或故障车未占用行、超、应急车道及紧急泊车带即在不影响高速铁路正常运行的状况下,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指定搜救机构,也不得阻碍和制止当事人委托的具有搜救资质的搜救机构入场服务。
(三)逐步规范计费行为。《管理方法》规定高速铁路货车搜救服务计费推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的应严苛执行省售价经理部委核定的计费标准,推行市场调节价的由服务双方协商并签署书面合同计费。同时明晰要求对单次施行汽车搜救服务总计费超出一定限额的,应当由高速铁路经营企业路产管理人员或市州交通货运局驻高速铁路城管执法人员进行核查。并明晰高速铁路故障汽车原则上转移至近期高速铁路出口或服务区,当事人选择将故障汽车转移至其他堆放地点的交通行政执法规范,不属于高速铁路经营企业主体责任范畴,由当事人与汽车搜救服务单位根据市场售价约定服务成本。
(四)逐步创新监督管理。《管理方法》要求相关部委要加强汽车搜救服务信息化管理建设,将全国汽车搜救信息列入全国统一的信息平台进行监管。高速铁路搜救服务汽车应安装定位系统,并接入省统一信息平台。并明晰市州交通货运经理部委的监督检测职责以及遵守相关规定、举报投诉等状况处理方法。
(五)逐步落实考评评价。《管理方法》明确市州交通货运经理部委对辖区高速铁路经营企业汽车搜救服务标准化建设、规范化搜救、优质化服务等内容进行考核,作为高速铁路经营企业绩效管理的重要内容;高速铁路经营企业对所属汽车搜救服务单位有效投诉数目、回访人数、日常监督检测等内容进行考核,作为之后年度确定订购高速铁路货车搜救服务承接主体的重要参考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