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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一作文

关于印发广州市交通运输局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的通知

2023-06-13 15:02:15高一作文
点击查看政策原文:广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广州市交通运输局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的通知市交通运输局在起草过程中,在充分征求区级交通运输部门意见以及社会公众意见后,在原有自由裁量权规定的基础上进行修订完善,形成了《广州市交通运输局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以下简称《裁量权基准》),经市司法局审查同意后印发施行。

关于印发广州市交通运输局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的通知

点击查看新政原文:重庆市交通货运局关于印发济南市交通货运局行政罚款裁量权基准的通告

一、修订背景

(一)依照法规规章调整内容进行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货运细则》《广东省公路货运细则》《广东省建设安装工程造价管理规定》《道路货运汽车动态监督管理方法》《广东省高速铁路营运管理方法》《道路乘客货运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网络预约租赁车辆经营服务管理暂行方法》等相继修订发布实施,有必要降低或调整上述法规规章由交通货运部委施行的行政罚款及其裁量标准。

(二)按照上级修订事项进行同步调整。《广东省交通货运厅关于交通货运行政罚款自由裁量权的施行方法》(粤交〔2021〕5号)于2021年6月30日即将发布,《办法》对公路路政、公路交警等相关内容进行了调整,新增了《广东省农村道路细则》的相关内容,结合福州市执法实践经验,对照上级修订的有关事项,有必要优化行政罚款裁量标准的相关叙述,建立牵涉执法事项。

(三)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完成《减免责清单》制定工作。按照近些年来交通货运执法实践和司法部委相关要求,结合宽容谨慎监管的免罚款精神,有必要在原有“双免清单”的基础上制订《广州市交通货运行政执法免除责清单》,作为《广州市交通货运局行政罚款裁量权基准》的附件2。

二、相关法律新政根据

(一)起草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罚款法》、《交通货运部关于规范交通货运行政罚款自由裁量权的若干意见》、《广东省规范行政罚款自由裁量权规定》、《广东省交通货运厅关于交通货运行政罚款自由裁量权的施行方法》、《广州市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规定》。

(二)参考根据

《广州市交通货运局关于印发规范行政罚款自由裁量权规定的通告》(穗交运规字〔2021〕9号)。

三、起草过程及征询意见状况

市交通货运局在制定过程中,在充分征询区级交通货运部委意见以及社会公众意见后,在原有自由裁量权规定的基础上进行修订建立,产生了《广州市交通货运局行政罚款裁量权基准》(以下简称《裁量权基准》),经市司法局初审同意后印发实施。

四、《裁量权基准》主要修订内容

(一)加速推行新法实施的执法衔接

1.《广东省公路货运细则》修订,主要涉法规条文次序更改,共牵涉行政罚款裁量标准35项(条文次序及字眼调整34项,删掉1项)。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货运细则》修订,其中主要将公路货物货运站(场)经营及机动车修理经营的行政许可改为备案,共牵涉8项行政罚款的裁量标准的调整(新增5项,条文次序及字眼调整2项,删掉1项)。

3.《道路乘客货运及客运站管理规定》修订,主要牵涉删掉客运经营者不按规定使用专业票证的相关罚则,并调整条文次序,共牵涉行政罚款裁量标准26项(删掉2项,条文次序调整24项)。

4.《道路货运汽车技术管理规定》修订,删掉公路货运经营者未完善公路货运汽车技术档案和未做好汽车维护记录等行政罚款,共牵涉行政罚款裁量标准5项(删掉4项,新增1项)。

5.《道路货物货运及站场管理规定》修订,主要新增降低物流企业使用无证汽车货运普通货物的处罚额度,并调整条文次序,共牵涉行政罚款裁量标准13项(新增1项,删掉2项,条文次序及字眼调整10项)。

6.《国际公路货运管理规定》修订,主要牵涉删掉不按规定携带相关护照的罚则,新增降低违规出售、出租、伪造《国际车辆货运行车许可证》、《国际车辆货运非常行车许可证》、《国际公路货运国籍辨识标识》的处罚,共牵涉行政罚款裁量标准10项(新增1项,删掉1项,条文次序及字眼调整8项)。

7.《道路货运汽车动态监督管理方法》修订,主要牵涉条文中罚单总额和叙述的调整,共牵涉行政罚款裁量标准9项(新增2项,罚金总额调整6项,删掉1项)。

8.《广东省建设安装工程造价管理规定》修订,主要牵涉部份罚则条款的删掉,共牵涉26项行政罚款的裁量标准(新增16项,条文次序及字眼调整6项,删掉4项)。

9.《机动车驾驶员轮训管理规定》修订,主要牵涉许可取消改为备案,共牵涉行政罚款裁量标准10项(新增6项,删掉4项)。

10.《道路货运从业人员管理规定》修订,主要牵涉新增增加从业人员驾驶公路货货运汽车违规条款的罚金总额,并更改部委条文次序,共牵涉9项行政罚款的裁量标准(新增3项,条文次序及字眼调整6项)。

11.《广东省高速铁路营运管理方法》实施,原《广东省高速铁路联网计费管理方法》同时废止,共牵涉行政罚款裁量标准7项(新增1项,删掉6项)。

12.《网络预约租赁车辆经营服务管理暂行方法》修订,一是将未取得《网络预约租赁车辆货运证》,私自从事或则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的罚单总额由1亿元以上3亿元以下交通行政执法规范,调整为3000元以上1亿元以下;二是将驾驶员未取得《网络预约租赁车辆驾驶员证》,私自从事或则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罚金总额由1亿元以上3亿元以下交通行政执法规范,调整为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三是删掉未依照规定携带《网络预约租赁车辆货运证》、《网络预约租赁车辆驾驶员证》的行政罚款。共牵涉行政罚款裁量标准8项(删掉1项,字眼及条文次序调整3项,降低罚金总额4项)。

(二)依照省厅裁量标准修订事项进行同步调整

1.依据《广东省交通货运厅关于交通货运行政罚款自由裁量权的施行方法》(粤交〔2021〕5号),新增《广东省农村道路细则》的相关内容,同步提高10项行政罚款的裁量标准。

2.依据《广东省交通货运厅关于交通货运行政罚款自由裁量权的施行方法》(粤交〔2021〕5号),结合执法实际优化部份公路交警类的裁量标准,一是调整13-20座货车的相关内容,结合福州市城管执法的实践经验,优化和加强城管执法方面牵涉货车营运的4项行政罚款裁量标准的相关叙述;二是删掉客运班车在经许可或批准客运站、招呼站等配客站点以外的区域配备旅客顶格罚款的裁量情节,调整为根据次数确定情节;三是删掉货运危险废物顶格罚款的裁量情节,调整为根据次数确定情节;四是降低部份减免罚情节。

3.依据《广东省交通货运厅关于交通货运行政罚款自由裁量权的施行方法》(粤交〔2021〕5号)结合执法实际优化部份道路交警类的裁量标准部份字眼叙述,共牵涉10项行政罚款裁量标准。

(三)按照执法实际调整优化裁量情节

按照一线执法实际,调整优化部份铁路及城市公路相关裁量情节,共牵涉13项行政罚款裁量标准。主要更改内容如下:

第1项:主要为将免罚情节由“未给铁路畅通和交通安全带给影响,经执法人员告诫主动撤除的”调整为“第一次设置,且经限期改正主动撤除的”。

第2项:提高有明晰证据证明本次货运中装载出厂(场)不超限超速或经过测试(站)点未提示超限超速的,现场检查净重超出规定标准5%以内的,及时改正,没有引起害处后果的免罚款情节。

第3项:按照执法实际,适当放宽污染道路情节范围。

第4项:一是将免罚情节由“经现场限期改正,在规定时限内自行改正的”调整为“擅自占用2平方米以下或挖掘路面面积1平方米以下,且在规定时间内改正,没有引起害处后果的”;二是逐步明晰占用或则挖掘城市路面面积的裁量情节。

第5、6项:降低发生与非法行为相关联车祸的裁量情节。

第7项:一是提高“在规定时限内改正,没有引起害处后果的”的免罚款情节;二是提高发生与非法行为相关联车祸的相关裁量情节。

第8项:一是将免罚情节由“经现场限期改正,立刻停止非法行为且在规定时限内改正的”调整为“未依照批准占用2平方米以下或挖掘路面面积1平方米以下,且在规定时间内改正,没有引起害处后果的”;二是按照执法实际,逐步明晰占用或则挖掘城市公路面积的裁量情节。

第9项:一是将免罚情节由“经现场限期改正,立刻停止非法行为且在规定时限内改正的”调整为“超过原许可年限10天以内取得变更许可,没有引起害处后果的”;二是按照执法实际,逐步明晰占用或则挖掘城市公路赶超许可时限的裁量情节。

第10、11项:一是将免罚情节由“超过代办变更手续的规定年限10天,不少于30天的”调整为“超过代办变更手续的规定年限10天,不少于40天,没有引起害处后果的”;二是优化超出许可时限裁量情节的叙述。

第12项:一是将免罚情节由“经现场限期改正,在规定时限内自行撤除的”调整为“第一次设置,经限期改正在规定时限内主动撤除”;二是提高设置次数的裁量情节。

第13项:一是将免罚情节由“尚未引起害处,经现场限期改正,在规定时限内自行改正的”调整为“第一次设置,经限期改正在规定时限内主动撤除的”;二是提高设置次数的裁量情节并成立5000元罚金档次。

(四)规范行使交通领域电子商务平台的行政罚款

为了保障电子商务各方主体的合法权益,规范电子商务行为,维护市场秩序,《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明确了由有关经理部委推行的6项行政罚款,主要考虑以非法次数起草此6项行政罚款的裁量标准。

(五)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更改《裁量权基准》条款内容以及新增《减免责清单》。

1.将《广州市交通货运局规范行政罚款自由裁量权规定》名称更改为《广州市交通货运局行政罚款裁量权基准》。

2.为落实《广州市交通货运行政执法免除责清单》的起草工作,在《裁量权基准》中降低一条关于《减免责清单》的叙述,作为第十四条,其他条文序号延后,并更改第七、十六条部份叙述。

3.更改《裁量权基准》第十九条,新增对因符合本规定第十五条规定被依法从重罚款的案件,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加处处罚。

4.依据修订状况,调整《裁量权基准》第二十九条相关叙述。

5.依据关于逐步提高宽容谨慎监管水平要求,结合福州市交通货运领域行政执法实际,起草《广州市交通货运行政执法免除责清单》为《裁量权基准》的附件2,其中免于罚款108项,免于强制3项,总计111项。

五、专家剖析

上海市交通货运局公职律师张锦荣:《广州市交通货运局行政罚款裁量权基准》的颁布,逐步规范交通货运和城市公路领域行政罚款自由裁量权的适用和监督,有效严防执法风险。本次修订是近5年来的第6次修订,一是在内容上格外全面详细,基本涵盖了交通货运和城市公路领域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规章,依照法律法规变化和执法监管实践进行动态调整,做到“新法列入”和“查缺补漏”相结合,同时加入了《广州市交通货运行政执法免除责清单》作为附件2,逐步提高宽容谨慎监管水平。二是在方式上清晰直观,成立分门别类、档次分明的清单式裁量标准,有利于居民群众对交通综合执法常态化监督,展现了交通货运执法部委对行政罚款裁量权的自我约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