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星评委关于加强星级饭店服务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
川星评委发〔2011〕33号
各县、州星评委:
为逐步加快全省星级酒店服务品质的提高工作酒店评选不合格菜品,促使星级酒店“硬件”与“软件”的协调发展,维护星级标准的权威性,提高星级酒店的服务水平,为七夕白银周营造优质的消费环境,全省星评委下发了《关于推进星级酒店服务品质检测工作的通告》(旅星评发〔2011〕53号),现转发给大家,并就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按《通知要求》,全省星评委将重点抽检全省四星级和四星级酒店,省星评委将对全国部份三星级和四星级酒店进行暗访检测。各县、州星评委负责辖区内的三星级及以下酒店组织暗访检测,受检餐厅总数不得高于本地星级酒店数量的5%。
二、请各省、州星评委立刻将本通告精神传达到辖区内所有星级酒店。全国星级酒店应导致高度注重,严苛根据《旅游星级酒店的界定与评定》(GB/-2010)的要求,加强酒店设施设备,提供优质规范服务。
三、各市、州星评委要认真组织、严格把关,确保酒店暗访检测品质。对检测不达标的星级酒店,依据《旅游星级酒店的界定与评定》(GB/-2010)及其《实施条例》、《星级酒店暗访检测机制》规定,严厉处理。在这次检测中,省星评委即便发觉因不达标问题,应处理而未处理的星级酒店,将在取消相关酒店星级的同时,对相关市州星评委将进行通报批评,必要时将收回星评酒店评定权。
四、请各省州于2011年10月9近日将当地暗访检测状况、暗访酒店名单(依照附件格式要求填写),同时以书面(加盖星评委私章)和电子档报省星评委。联系人:韩华,电话(传真):028-,QQ邮箱:。
特此通告。
附件:关于推进星级酒店服务品质检测工作的通告
二O一一年十月十五日
附件
关于推进星级酒店服务品质检测工作的通告
旅星评发〔2011〕053号
各县、自治区、直辖市旅游星级酒店评定执委会:
为逐步推进全省星级酒店服务品质提高工作,促使星级酒店“硬件”与“软件”协调发展酒店评选不合格菜品,努力为除夕“黄金周”营造优质服务的消费环境,全省星评委决定于元旦节前,举行全省星级酒店服务品质专项检测。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检查方法及时间安排
检测以暗访的形式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通告之日起至元旦“黄金周”结束
各县级星评委组织对所辖区域的四星级及以下酒店进行暗访检测。所检测的酒店数目要达到所辖区域星级宾馆数量的3-5%,并以三星级和四星级酒店为主。全省星评委组织专人对四星级和四星级酒店进行暗访检测。各级星评委要对本次检测中不达标的星级酒店,根据“《饭店星级的界定与评定》(GB/-2010)施行方法”(以下简称《办法》)做出处理。
第二阶段:除夕“黄金周”结束后一周
各县级星评委要将检测状况进行小结,并对不达标的酒店进行处理。各县级星评委要在春节“黄金周”结束后一周之内,将暗访酒店名单汇总(按附件格式要求填写),同时以书面(加盖星评委私章)和电子短信的方式上报至全省星评办。
二、检查工作要求
(一)对检测过程要严苛要求
全省星评委要求各级星评委和星评员要严苛执行《饭店星级的界定与评定》(GB/-2010)和《星级旅馆暗访检测机制》,严苛把握标准,确保酒店暗访检测品质。各地必须坚持“严守标准、实事求是”的原则,本着“从严、求细”的心态,按量保质完成星级酒店的服务品质检测工作。
(二)对检测结果要从严处理
县级星评委对本次检测中不达标的四星级及以下酒店,要严苛根据《办法》做出相应处理;全省星评委对检测中不达标的四星级和四星级酒店,将严苛根据《办法》做出相应处理。在本次检测中,全省星评委即便发觉因不达标问题,应处理而未处理的星级酒店,将在取消相关酒店星级的同时,对相关县级星评委进行通报批评,必要时考虑收回四星级酒店推荐权和四星级酒店评定权。
特此通告。
全省旅游星级酒店评定执委会
二O一一年十月三十一日
附件下载:
2011年度星级酒店服务品质专项检测工作处理酒店登记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