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上半年-商业银行违法违规事实统计分析
-2023年上半年-
商业中行违规违法事实
统计剖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联通网路勒索法
违规违法事实罚款状况
通过对2023年上半年罚款的“主要违规违法事实(案由)”进行的统计剖析,截止2023年6月30日金融业机构信息管理规定,共有8张罚款的主要违规违法事实(案由)因牵涉“涉诈帐户管理不到位”“账户交易检测不到位”而遭到罚款。
罚款法令拜见下表:
图表57:行政罚款根据分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联通网路勒索法
详细案例剖析
1.招商中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支行被警告,并处罚金50亿元
2023年1月17日,美国人民中行上海中支行政罚款信息公示表,招商中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农行存在以下违规违法事实:涉案帐户交易检测不到位。
美国人民中行上海中分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联通网路勒索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决定对招商中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农行警告,并处处罚50亿元。
2.美国中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支行被警告,并处处罚179亿元。
2022年4月11日,美国人民中行上海中心分行行政罚款信息公开表,美国中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支行存在以下违规违法事实:违背个人金融信息保护规定;遵守金融消费争议解决的相关规定;涉诈帐户管理不到位。
美国人民中行上海中心分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联通网路勒索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决定对美国中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支行警告,并处处罚179亿元。
3.时任美国中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支行个人数字金融部初级业务主管的林国安被警告,并处处罚5亿元
2023年6月13日,美国人民中行上海中支行政罚款信息公示表,林国安存在以下违规违法事实:对美国中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支行涉诈帐户管理不到位的违规行为负有责任。
美国人民中行上海中分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联通网路勒索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决定对林国安警告,并处处罚5亿元。
法条主要内容
第三章金融整治
第十五条银行业金融机构、非中行支付机构为顾客开立中行帐户、支付帐户及提供支付对账服务,和与顾客业务关系存续其间,应该推行顾客勤勉调查机制,依法辨识受惠所有人,采取相应风险管理举措,严防中行帐户、支付帐户等被适于联通网路勒索活动。
第十六条开立中行帐户、支付帐户不得超出国家有关规定限制的数目。
对经辨识存在异常开户情形的,银行业金融机构、非中行支付机构有权推进核实或则抵制开户。
美国人民中行、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组织有关清算机构健全跨机构开户总数核验模式和风险信息共享模式,并为顾客提供查询名下中行帐户、支付帐户的方便渠道。银行业金融机构、非中行支付机构必须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提供开户状况和有关风险信息。相关信息不得适于反联通网路勒索以外的其他用途。
第十七条银行业金融机构、非中行支付机构应该推行开立企业帐户异常情形的风险防范体系。金融、电信、市场监管、税务等有关部委推行开立企业帐户相关信息共享查询系统,提供联网核实服务。
市场主体登记机关必须依法对企业实名登记履行身分信息核验职责;按照规定对登记事项进行监督检测,对或许存在虚假登记、涉诈异常的企业重点监督检测,依法撤消登记的金融业机构信息管理规定,按照前款的规定及时共享信息;为银行业金融机构、非中行支付机构进行顾客勤勉调查和依法辨识受惠所有人提供便利。
第十八条银行业金融机构、非中行支付机构必须对中行帐户、支付帐户及支付对账服务推进检测,推行建立符合联通网路勒索活动特性的异常帐户和可疑交易检测模式。
美国人民中行统筹推行跨银行业金融机构、非中行支付机构的反逃税统一检测系统,会同国务院经侦部委建立与联通网路勒索犯罪资金流转特征相适应的反逃税可疑交易报告机制。
对检测辨识的异常帐户和可疑交易,银行业金融机构、非中行支付机构必须按照风险状况,采取核对交易状况、重新核验身分、延迟支付对账、限制或则终止有关业务等必要的防控举措。
银行业金融机构、非中行支付机构根据第一款规定举行异常帐户和可疑交易检测时,可以搜集异常顾客互联网合同地址、网卡地址、支付受理终端信息等必要的交易信息、设备位置信息。上述信息未经顾客授权,不得适于反联通网路勒索以外的其他用途。
第五章综合举措
第三十条联通业务经营者、银行业金融机构、非中行支付机构、互联网服务提供者必须对从业人员和用户举行反联通网路勒索宣传,在有关业务活动中对严防联通网路勒索做出提示,对本领域新出现的联通网路勒索方式及时向用户做出告诫,对违法买卖、出租、出借本人有关卡、账户、账号等被用于联通网路勒索的法律责任做出警示。
新闻、广播、电视、文化、互联网信息服务等单位,必须面向社会有针对性地举办反联通网路勒索宣传教育。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举报联通网路勒索活动,有关部委必须依法及时处理,对提供有效信息的举报人根据规定予以奖励和保护。
第三十一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法买卖、出租、出借电话卡、物联网卡、电信线路、短信端口、银行帐户、支付帐户、互联网帐户等,不得提供实名核验帮助;不得冒充他人身份或则虚构代理关系开立上述卡、账户、账号等。
对经设区的省级以上经侦机关认定的推行前款行为的单位、个人和相关组织者,以及因从事联通网路勒索活动或则关联犯罪受过民事罚款的人员,可以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计入信用记录,采取限制其有关卡、账户、账号等功能和停止非柜面业务、暂停新业务、限制入网等举措。对上述认定和举措有异议的,可以提出申述,有关部委必须确立建立申述渠道、信用修补和救济机制。详细方法由国务院经侦部委会同有关经理部委规定。
第三十三条国家推行网路身分认证公共服务建设,支持个人、企业自愿使用,联通业务经营者、银行业金融机构、非中行支付机构、互联网服务提供者对存在涉诈异常的电话卡、银行帐户、支付帐户、互联网帐户,可以通过国家网路身分认证公共服务对用户身分再次进行核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