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生三胎,企业以什么依据来执行相关福利?
但如果女职工违反了计划生育政策,而用人单位规章制度明确规定“女职工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属于严重违纪”的,则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首先,明晰职工生这个第三胎是合法生育还是非法生育。是否违背国家计划生育制度?若合法生育,则按规定执行各项福利。
其次,查询公司现有的管理制度以及职工签署的劳动协议上面是否明晰:违背国家计划生育制度,属于违规违纪行为。若果没有明晰,按以下第三条。
第三,在以上情况都明晰的情况下,执行国家相关法律,相关法律制度如下:
1、能不能解除劳动协议?
答:不能。用人单位不得以女员工违背计划生育新政为由解除劳动协议,是法律规定的基本原则(《女员工劳动保护非常规定》第5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因女员工受孕、生育、哺乳增加其薪水、予以解雇、与其解除劳动或则聘用协议)。但若果女员工违背了计划生育新政,而用人单位规章制度明晰规定“女员工违背计划生育新政属于严重违纪”的,则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协议。
2、是否享受婚假?
答:可以。根据:《女员工劳动保护非常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9号)第七条女员工生育享受98天婚假用人单位违反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其中产前可以放假15天;难产的用人单位违反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降低婚假15天;生育多双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小孩,降低婚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