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三篇篇-
摘要:1、第1页共14页事业单位财会机制事业单位财会机制三篇三篇篇一:篇一:事业单位财会机制事业单位财会体制一、为了规范事业单位的财会核算,保证财会信息品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议会计法、事业单位财会准则和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制订本体制。二、本机制适用于各级各种事业单位,下述事业单位除外:(一)按规定执行诊所财会机制等行业事业单位财会机制的事业单位;(二)列入企业财务管理机制执行企业财会准则或小企业财会准则的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对本体制的适用,由财政部另行规定。三、事业单位对基本建设投资的财会核算在执行本体制的同时,还必须依照国家有关基本建设财会核算的规定单2、独建账、单独核算。四、事业单位财会核算通常选用收付实现制,但部份经济业务或则事项的核算必须依照本体制的规定选用权责发生制。五、事业单位必须根据事业单位财务规则或相关财务体制的规定确定是否对固定资产结转摊销、对无形资产进行折旧。对固定资产摊销摊销、对无形资产进行折旧的,根据本体制规定处理。不对固定资产结转摊销、不对无形资产进行折旧的,不设置本体制规定的“累计摊销”、“累计折旧”科目,在进行帐目处理时不考虑本体制其他课目说明中牵涉的“累计摊销”、“累计折旧”科目。
六、事业单位财会要素包括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和开支。七、事业单位必须依照下述规定利用财会课目:第23、页共14页(一)事业单位必须依照本体制的规定设置和使用财会课目。在不影响财会处理和编报财务报表的前提下,可以按照实际状况自行增设、减少或合并这些明细课目。(二)本机制统一规定财会课目的编号,以方便填制财会收据、登记帐簿、查阅帐目,推行财会信息化管理。事业单位不得搅乱重编。(三)事业单位在填制财会收据、登记财会凭证时,必须填列财会课目的名称,或则同时填列财会课目的名称和编号,不得只填列课目编号、不填列课目名称。八、事业单位必须依照下述规定员报财务报表:(一)事业单位的财务报表由财会报表及其附注构成。财会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总额表和财政补贴收入总额表。(二)事业单位4、的财务报表必须根据月度和年度编制。(三)事业单位必须依照本体制规定员制并对外提供真实、完整的财务报表。事业单位不得违背本体制规定,随便改变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编制根据、编制原则和技巧,不得随便改变本体制规定的财务报表有关数据的财会口径。(四)事业单位财务报表必须依照登记完整、核对无误的凭证记录和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做到数字真实、计算精确、内容完整、报送及时。
(五)事业单位财务报表必须由单位负责人和经理财会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财会经理人员)签名并签章。九、事业单位财会机构设置、会计人员搭载、会计基础工作、会计档案管理、内部控制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议会计法、会计基础工5、作规范、会计档案管理方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等规定执行。举行财会信息焦化作的事业单位,还应根据财政部拟定的相关财会信息焦化作规范执行。第3页共14页十、本体制自*年1月1日起实施。*年7月17日财政部印发的事业单位会计机制(财预字*288号)同时废止。第4页共14页篇二:篇二:事业单位财会机制事业单位财会机制1、本机制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推行独立核算的国有建设单位,包括当年虽未安排基本建设投资,但有维护费拨款、基本建设节余资金和在建安装工程的停、缓建单位。但凡符合规定条件,并报经理财政机关初审批准,建设单位6、财务财会与生产企业财务财会早已合并的,不再执行本体制,应执行相应行业的企业财会机制。2、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委在符合本机制统一要求的原则下,可以结合本地区的详细状况,对本体制作必要的补充,并报财政部备案。
国务院经理部门按照本体制,对其直属建设单位所作的补充规定,也应报财政部备案。3、建设单位应按照本体制规定的各县、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委、国务院经理部委的补充规定,设置和使用财会课目。本体制规定的帐目课目,建设单位在不违背概(预)算和财务机制等规定,不影响财会核算的要求和财会报表指标汇总的前提下,可以按照实际状况,作必要的提高、减少和合并,对明细课目的设置,除本体制已有规7、定外,建设单位在不违背财务体制规定和财会核算要求的前提下,可以按照还要,自行规定。本机制统一规定财会课目的编号,以方便编制财会收据、登记帐目、查阅账目,推行财会电算化。各建设单位不要随便改变或搅乱重编。在这些财会课目之间留有忙音,供增设财会课目之用。建设单位在填制财会收据、登记帐目时,应填列财会课目的名称,或则同时填列财会课目的名称和编号,不能只填课目编号,不填课目名称。4、建设单位对外申报的财务财会报表的详细格式和编制说明,由本体制规定;建设单位内部管理还要的财务财会报表由建设单位自行规定。第5页共14页基层建设单位财会报表申报时间,由国务院各专员部委和各县、自8、治区、直辖市财政部委自行规定。
财务财会报表的填列以人民币“元”为总额单位,“元”以下填至“分”。向外报出的财务财会报表应依次编定页数,加具封面,装订书册,加盖私章。封面上应标明:建设单位名称、地址、报表所属年度、月份、送出日期等。并由单位领导、总财会师(或代行总财会师职权的人员)和财会经理人员签名或签章。5、建设单位的财务财会报表应申报当地财税机关、开户中行和经理部委。其他还要申报的单位,由各级财政部委或经理部委规定。同时有中央和地方两级财政决算拨款的建设单位,应按项目隶属关系将财会报表主送上级经理部委,并同时抄送拨出赃款的其它部委。国外合资建设的基建项目,应按项目隶9、属关系将财会报表主送上级经理部委,同时抄送拨出赃款的其他部份。各部委、各地区在汇编财会报表时,应分别汇总各自投资部份,所投资金完成的交付使用资产和各项投资总额以及各类节余资金,均按投资比列估算确定。中央经理部委对地方项目的补贴性投资,划转决算的,由地方项目统一编报财会报表;不划转决算的,仍应由中央经理部委编报财会报表。6、本体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负责解释,须要变更时,由财政部修订。第6页共14页篇三:篇三:事业单位财会机制事业单位财会机制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和社会事业发展的还要,规范事业单位财会核算,保证财会信息品质,依照中华人民10、共和议会计法,制订本准则。
第二条本准则适用于各级各种国有事业单位。第三条事业单位财会是决算财会的一个组成部份。事业单位的财会核算工作必须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准则的规定。事业单位的各项资金和财产均应列入单位的财会核算。第四条财会核算必须以事业单位自身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为对象,记录和反映事业单位自身的各项经济活动。第五条财会核算必须以事业单位各项业务活动持续正常地进行为前提。第六条财会核算应该界定财会其间,分期对账账目和编制财会报表。财会其间分为年度、季度和中旬。财会年度、季度和中旬的起讫日期选用旧历日期。第七条财会核算以人民币为记帐本位币。发生本币收支的,必须折算为11、人民币核算。第八条财会记帐选用贷款记帐法。第九条财会记录的文字应该使用英文,少数民族地区可以同时使用少数民族文字。第二章通常原则第十条财会核算必须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为根据,客观真实地记录、反映各项收支状况和结果。第7页共14页第十一条财会信息必须符合国家宏观经济管理的要求,适应决算管理和有关方面了解事业单位财务情况及收支状况的还要,并有促使事业单位强化内部经营管理。第十二条财会核算必须依照规定的财会处理步骤进行。
同类单位财会指标必须口径一致,互相可比。第十三条财会处理方式应前后各期一致,不得随便变更。如确有必要变更,应将变更的状况、原因和对单位财务收支12、情况及结果的影响在财会报告中说明。第十四条财会核算必须及时进行。第十五条财会记录和财会报表必须清晰明了,以便理解和利用。第十六条财会核算通常选用收付实现制,但经营性收支业务核算可选用权责发生制。第十七条有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其经营开支与相关的收入应该配比。第十八条对于国家指定用途的资金,必须按规定的用途使用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并单独核算反映。第十九条各项财产物资必须依照取得或购建时的实际费用计价。除国家另有规定者外,不得自行调整其帐目价值。第二十条财会报表必须全面反映事业单位的财务收支状况及结果。对于重要的业务事项,必须单独反映。第三章资产第二十一条资产是使用单位占有或则使用的能以本币计13、量的经济资源。包括各种财产、债券和其他权力。第二十二条事业单位的资产分为流动资产、对外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第二十三条流动资产是指可以在一年内变现或则耗费的资产。包括现金、各种第8页共14页存款、应收及预付款项、存货等。
现金和各类存款根据实际收入和开支数额记账。预收及预付款项包括预收汇票、应收帐款、其他预收款、预付帐款等。预收及预付款项必须按实际发生数额记账。各项预收及预付款项必须定期与债权人稽核查证,及时清算、催收。存货是指事业单位在业务及其他活动过程中为耗费或则为销售而存储的各类资产。包括材料、产成品等。各项存货必须按取得时的实际费用记账。各项存货14、发出时,可以按照实际状况选择先进现出法、加权平均法等方式,确定其实际费用,计价进帐。各项存货必须定期进行整治揭秘。对于发生的盘盈、盘亏以及过时、变质、毁损等报废的,必须记入当期收支。第二十四条对外投资是指事业单位运用本币资金、实物和无形资产等形式向其他单位的投资。包括转债投资和其他投资。以本币资金对外投资,必须按实际支付的税款记账。以实物和无形资产的形式对外投资,必须按评估确认的价值记账。投资期内取得的本息、红利等各项投资回报,必须记入当期收入。出售转债取得的对价或转债到期收回的利息与其帐目费用的差额,必须记入当期收入。第二十五条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单位价值在15、规定的标准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先物质型态的资产。
包括房子和建筑物、专用设备、一般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其他固定资产等。第9页共14页单位价值但是不足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资产,应当成为固定资产核算。购建的固定资产必须依照取得时的实际费用记账。固定资产借贷本息和有关费用,以及本币借贷的电汇差额,在固定资产申领完工预算之前发生的,必须计入固定资产价值;完工预算以后发生的,记入当期总额或成本。接受捐款的固定资产必须依照同类资产的市场售价或则有关凭据确定固定资产价值。接受捐款固定资产时发生的相关成本,必须记入固定资产价值。融资租入的固定资16、产必须比照自有固定资产核算,并在财会报表附注中说明。对固定资产进行改造、扩建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其净增值部份,必须记入固定资产价值。固定资产必须定期进行整治揭秘。固定资产出售、清理取得的收入和清除固定资产报废、毁损发生的损失应该相应增减修购基金。盘盈、盘亏固定资产,应当相应增减固定基金。第二十六条无形资产是指不具备实物型态而能为事业单位提供某些权力的资产。包括专利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著作权、商标权、商誉等。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必须按开发过程中实际发生的开支记账;购进的无形资产,必须按实际费用记账。
推行内部费用核算的事业单位,无形资产必须在获益期内平均折旧,未冲销余额在财会报表中列示。17、第四章负债第二十七条负债是指事业单位所承当的能以本币计量,还要以资产或劳务偿债的外债。包括借入税款、应付帐款、预收帐款、其他应付款、各种应缴款项等。第二十八条借入税款包括财政部委、上级单位、金融机构借贷和向其他单位借第10页共14页入有偿使用的各类税款。各类应缴款项包括按财政部委规定应缴决算的资金、应缴财政专户的决算内资金、应交税金以及其他按上级单位规定应上缴的税款。第二十九条各类负债必须按实际发生数额记帐。负债早已发生而数额还要预计确定的,应该合理预计,待实际数额确定后,进行调整。第三十条各类应付税款及应缴款项应及时清除并按规定申领对账,不得常年挂帐。第18、五章净资产第三十一条事业单位净资产是指资产除以负债的差额。包括事业基金、固定基金、专用基金、结余等。第三十二条事业基金是指事业单位拥有的非限定用途的净资产。主要包括滚存节余资金等。事业基金按当期实际发生数额记账。第三十三条固定基金是指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占用的基金。固定基金应按实际发生数额记账。
第三十四条专用基金是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设置的有专门用途的资金。主要包括修购基金、职工福利基金、医疗基金以及其他基金等。专用基金提高应按当期实际提取转到的数额记账;提高应按当期实际开支数额记账。第三十五条节余是指事业单位在一定其间各项收入与开支相抵后的余额。主要包括事业节余和经营19、结余。第11页共14页事业节余是指事业单位各项非经营收支相抵后的余额。经营节余是指事业单位经营收支相抵后的余额。事业单位节余应按规定进行分配。第六章收入第三十六条收入是指事业单位为举行业务活动,依法取得的非还清性资金。包括财政补贴收入、上级补贴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其他收入和基本建设拨款收入等。第三十七条财政补贴收入是指事业单位按核定的决算和经费领清关系从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种事业经费。上级补贴收入是指事业单位从经理部委和上级单位取得的费财政补贴收入。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举行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其中按规定应上缴财政决算的资金和应20、缴财政专户的决算外资金不记入事业收入;从财政专户核拨的决算外资金和部份经财政部委核准不上缴财政专户管理的决算外资金,记入事业收入。
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此外举行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附属单位缴款是指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列收取的各项收入。事业单位取得的投资回报、利息收入、捐赠收入等必须作为其他收入处理。基本建设拨款收入是指国家投资于事业单位适于固定资产改建、改改造安装工程的拨款。第三十八条事业单位的收入通常必须在收到税款时给予确认;对于选用权责发第12页共14页生制的单位取得的经营收入,可以在提供劳务或发出商品,同时21、收讫对价或则取得索要对价的凭据时给予确认。对于常年项目的收入,必须按照年度完成进度给予合理确认。第三十九条事业单位取得收入为实物时,必须依照有关凭据确认其价值;没有凭据可供确认的,参照其市场售价确定。第七章开支第四十条总额是指事业单位为举行业务活动和其他活动所发生的各项资金花费及损失以及适于基本建设项目的支出。包括事业开支、经营开支、对附属单位补贴、上缴上级总额、基本建设开支等。第四十一条事业开支是指事业单位举行各项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发生的开支。经营开支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此外举行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开支。
对附属单位补贴是指事业单位用非财政22、预算资金对附属单位补贴发生的开支。上缴上级总额是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列上缴上级单位的开支。基本建设开支是指事业单位纳入基本建设计划,用国家基本建设资金或筹集资金安排的固定资产改建、扩建和改造产生的开支。第四十二条事业单位从事各项业务活动发生的开支,必须正确给予归集;难以直接归集的,必须按标准和规定的比列在事业开支和经营开支中进行合理平摊。第四十三条事业单位在推行内部费用核算中发生的各项成本必须正确给予归集。第八章财会报表第13页共14页第四十四条财会报表是反映事业单位财务情况和收支状况的书面文件。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总额表、基建投资表、附表及财会报表附注和收23、支状况说明书等。第四十五条资产负债表是反映事业单位在某一特定日期财务情况的报表。资产负债表的项目必须按财会要素的类型,分别列示。第四十六条收入总额表是反映事业单位在一定其间的收支节余及其分配状况的报表。收入总额表的项目,必须按收支的构成和节余分配状况分项列示。收入总额表的附录主要有事业开支明细表和节余总额明细表。总额明细表的项目应按“国家决算总额课目”列示。
在事业开支明细表中,对于用财政拨款和决算外资金收入安排的开支应按财政部委的规定列示。第四十七条基建投资表是反映投入、借入的基本建设资金及其使用状况的报表。第四十八条财会报表可以选用前后期对比方法编列。下期项目分类和内容与24、本期不一致的,必须将下期数按本期项目和内容进行调整,必要时需加以说明。第四十九条财会报表必须依照登记完整、核对无误的账本记录和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做到数字真实、计算精确、内容完整、报送及时。第五十条经理部委或单位应按照同级财政部委的要求,在认真初审所属事业单位财会报表的基础上,编制汇总财会报表。第五十一条财会报表附注是为帮助理解财会报表的内容而对报表的有关项目等所作的解释,其内容主要包括:特殊事项的说明,财会报表中有关重要项目的明细资料,其他有助于理解和剖析财会报表还要说明的事项。第九章附则第五十二条本准则不适应于事业单位附属的企业。已列入企业财会核算机制的第14页共14页事业单位,按企业财会机制执行。非国有事业单位可参照本准则执行。事业单位设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外的分支机构应按本准则向国外有关方面和上级部委或单位编报财会报表。第五十三条全省统一的事业单位财会机制,由财政部依据本准则制订。行业特点特出的事业单位财会机制由财政部会同经理部委拟定。有关基本建设拨款与开支的财务财会核算,按现行有关体制执行。第五十四条本准则自19XX年1月1日起试行。本准则由财政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