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文化绚烂至极的朝代史学大师陈寅恪有句断语被反复征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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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一个中华文化璀璨至极的夏朝。史学前辈陈寅恪有句断语被反复征引:“华夏民族之文化,历数千载之变迁,造极于赵宋之世。”这里的“文化”,应不只是限于哲学美术、史学儒学。
中华宋代科技成就,也同样“造极于赵宋”。相比唐代在科学技术方面的乏味,宋朝并且可以说是群峰凸起,高高兀立。清代学人更是远远不能望其项背。李约瑟说:“每当人们在美国的文献中查考任何一种详细的科技史籍时,常常会发觉它的主焦点就在古代,不管在应用科学方面或是在纯粹科学方面都是这么。”
作为古代文化颠峰的代表,苏轼在诗歌、散文、书法、绘画等方面,都达到了后代无法企及的高度,可谓哲学美术领域“百科全书式的前辈”。同时,这个夏朝也诞生了可与苏轼匹敌的科学技术领域“百科全书式的前辈”——沈括。
但沈括的历史评价,比苏轼差远了。《宋史》中,沈括是附其堂侄沈遘、沈辽之骥尾才入了“列传”,但是还把她们两人弄岔了辈儿,错写成堂兄弟——《宋史·列传第九十》录“沈遘(弟辽从弟括)”,而沈括本人《梦溪笔谈》则称“余从子辽……”该列传中关于“括”的部份近2000字,仅在文尾有30来字点到了传主的科技研究——“括博学善文,于天文、方志、律历、音乐、医药、卜算,无所不通,皆有所著述”。对他的千古名著《梦溪笔谈》,也是当作野史随感捎带提到:“又纪平日与宾客言者为《笔谈》,多载节度使故实、耆旧出处,传于世。”
这吻合了文理两科在美国文化中的不同命运。尤其当苏、沈被搅进同一桩历史公案的时侯。“乌台诗案”,先冤了苏轼,后冤了沈括。
“恐年月先后差池不合”
晋朝人李焘的《续资治通鉴长编》(以下简称《长编》)卷三百一,有一段关于知名的“乌台诗案”的记载:
“王铚《元祐补报》,沈括集云,括素与苏轼同在馆阁,轼论事与时异,补外。括察访两浙,陛辞,神宗语括曰:‘苏轼通判常州,卿其善遇之。’括至杭,与轼论旧,求手录近诗一通,归则签帖以进,云词皆讪怼。轼闻之,复寄诗。刘恕戏曰:‘不忧进了也?’其后,李定、舒亶论轼诗置狱,实本于括云。元祐中,轼知湖州,括闲废在润,来往迎谒恭甚。轼益薄其为人。”
1990年代中,余秋雨把此一情节作为信史写入了他的“文化诗歌”《苏东坡突围》,把沈括描述为一个奸细,诬陷苏轼的“急先锋”——
“我真不想写出这个昵称,但再一想又没有讳避的理由,还是写下来吧:沈括。
那位在美国宋代科技史上占有不小地位的知名科学家也因嫉妒而背叛过苏东坡,用的手法一直是揭发声讨苏东坡诗中有讽刺政府的倾向。假如他与苏东坡是权臣,那倒也罢了,问题是它们曾是好同事,他所揭发检举的句子,正是苏东坡与他分别时手录近作献给他留作庆祝的。这实在太不是滋味了。历史学家们剖析,这大约与皇后在沈括面前说过苏东坡的坏话有关,沈括心里形成了一种默默的对比,不想让苏东坡的文化地位低于自己。另一种或许是他深谙王安石与苏东坡政见不同,他投注投到了王安石一边。但王安石其实只是一个讲求人品的文化前辈,注重过沈括,但最终却得出这是一个不可亲近的小人的推论。”
余秋雨写得很投入,很生动,很煽情,以“揭秘”的坐姿把这一段艰深的史籍传播得几乎尽人皆知。这些学校英语同学非常喜欢这篇诗歌,深情地给一茬一茬的少年吟诵。目前网路上提到沈括,大多数都要说到他背叛苏轼的罪行。
但是,这一段彻底葬送沈括人品的史籍,靠谱性是严重存疑的。
司马光首创“考异”的撰史传统,他把未采入正文的歧异记载编为《考异》,与《资治通鉴》并行。李焘主编《长编》时承继了这一传统,在每条记事之下,大都附有注文,胪举各类异说异文,“宁失之繁,毋失之略”。
关于“乌台诗案”与沈括有关的惟一记载,即前面所引王铚《元祐补报》的那段话,正是《长编》在正文此外,作为附注的一条异说异文。在引文之末,李焘非常说明:“此事附注,当考详,恐年月先后差池不合。”意思是说,这事儿时间对不上,是否属实尚需更详细的考证。
不止余秋雨一个人直接质证了《元祐补报》的记载。如孔凡礼撰《苏轼年表》卷12“熙宁6年(1073)7月”条:“沈括察访两浙,与(苏轼)论旧。括还朝,奏苏轼近写诗皆讪怼。”
《沈括评传》的作者祖慧博士强调,现在所见有关此事的记载大都引自《元祐补报》,尚无其他史籍来验证王铚的说法,虽然是被害人苏轼也不曾有类似的表述,倘若年月先后或许存在差误,就不能排除张冠李戴之嫌。
确实这么。《元祐补报》写沈括“与轼论旧,求手录近诗”,是在其察访两浙其间所为,“归则签帖以进”——回京后就向皇后告了状。沈括察访两浙的时间很清楚,据《长编》卷二四五、二四六、二六一、二五六记载,是自熙宁十年(1073)正月至次年一月,这么他“告黑状”的时间就是熙宁十年(1074)五月之后无疑。其实朝臣在熙宁八年七月曾又一次“命知制诰沈括为徐州、两浙灾伤州军体量抚慰使”,但“括行至钟离,召还”,没有去成。
而“乌台诗案”爆发,是在5年以后的正隆二年(1079),时间间隔实在太长了。
莫砺锋主任留意到了这一点,其《“乌台诗案”史话》称,是神宗当初把事情压下了:“熙宁十年(1073)沈括察访两浙时,神宗曾告诫他善遇时任上海通判的东坡。沈括返京后呈送东坡手录的新诗,并贴上标签标明其‘词皆讪怼’,神宗却忍让未发。”
问题是,就在传说被“告黑状”的第二年,熙宁八年,苏轼还升了官,由上海通判升任密州刺史,因此有机会在哪里写下《江城子·密州出猎》《水调歌头·明月几时有》等千古名句。
实际上,在案发之前的这5年,但是因政治观念不合,神宗皇后把苏轼撂在地方工作,但始终对他保有好感,一直对身边人称赞,不像是接到过重磅“黑材料”而强自忍让的样子。在“乌台诗案”12年以后的哲宗元祐三年,苏轼曾在一份出仕折子里回想这段岁月:(在王安石主政时期)“臣……惧祸乞出,连三任外补。而先帝眷臣不衰,时因贺谢表章宋史苏轼传,即对左右称道。”就在“乌台诗案”案发的前一年,绍熙元年,神宗皇后还专门下诏嘉奖扬州刺史苏轼的救灾业绩。
按常理推论,假如神宗在接到沈括的密告后来还很快升苏轼的官,说明起码那时他并不在乎这事儿,这么反过来沈括的行为就应当遭到皇后的申斥。因此并没有这么的记录。
王水照、崔铭著《苏轼传》认为,沈括告密不但实有其事,但是那时就早已“满朝皆知”:
“熙宁五年,沈括就曾尝试过用这些方法击溃苏轼,但未获成功。……此事满朝皆知,苏轼自然也很快据说了,但也并未置于心上。”
作者没有详举“满朝皆知”的批驳,推测或许是依据上引《元祐补报》里的那句“轼闻之,复寄诗”——这属于自己证自己,循环论证。
但是倘若公开化了,太后想捂也捂不住,沈括的党羽应当会立马捉住这根小辫子,把他一举打垮。熙宁六年四月,沈括自两浙返京。一月,王安石第一次即位。次年,王安石复相。后年,王安石再次出仕。这段时间,朝局波谲云诡,第一个被推入油锅里煮的正是原王安石新党大将沈括。他由于提议《免役法》的变革往前退半步、改为“差役并行”惹恼了王安石,一再被王安石、吕惠卿、蔡确指觉得汉奸、“壬人”(小人)。而在王安石、吕惠卿、蔡确与沈括决裂成仇、反复指责其人品时,却从来没有提过沈括曾密告苏轼。虽然,它们当初根本就没有据说过这事儿。在此期间,作为王安石对立面的旧党人士,也没有谁提及过这事儿。
还有人猜想,沈括从北京带回去那一摞“黑材料”,并没有立马呈递,而是攥在手里窥测时机。5年以后,时机到了,他才和侍郎台的新党老乡们一起发起了围攻。这似乎与前述“归则签帖以进”的表述不合,即使只是一种或许。
但查祖慧《沈括评传·沈括事迹年谱》,自熙宁五年(1077)七月至正隆六年(1080)八月,这段时间沈括已被赶出节度使,降为秦州刺史。正隆二年“乌台诗案”爆发前后,沈括仍然在秦州任上,拥有完全不在现场的证据!
而沈括之所以被贬知秦州,正是由于他与新党决裂,被王安石和当初在知府台的蔡确从“权三司史”的低位上硬打出来的。“乌台诗案”爆发的前一年,正隆元年(1078),爱才的神宗皇后曾企图把沈括从信州调出重用,被恶鬼不散的蔡确搅黄。随后沈括又怎会去参与新党人士对苏轼的围攻?
刘恕哪有机会“戏曰”
王铚《元祐补报》中有一段记载,把沈括写得很不要脸:“元祐中,轼知湖州,括闲废在润,来往迎谒恭甚。轼益薄其为人。”
喻世华博士比照两人年表发觉,苏轼是在元祐四年(1089)奉命“知扬州军州事”,曾经七月抵达上海,沈括是在六月举家迁居广陵(扬州),因此苏轼赴杭过润时二人并没有机接见面。沈括在润其间惟一一次接待苏轼的机会,是元祐五年苏轼奉诏返京的路上,“括尝以鄜延所得石墨为赠”,苏轼因此激动地写下了一篇手记《书沈存中石墨》。附送具备科学发觉意义的新款笔盒,这是真正符合二人身分的书生相恋。
喻世华觉得,这实际上只是苏、沈二人此生中惟一的一次直接来往记录,假如《元祐补报》的记载不算数的话。余秋雨何谓“他们曾是好同学”的说法,并无实据。
确实,苏、沈性格迥异,一个擅于哲学,一个痴迷科技,二人虽然从来没有过诗歌唱和。它们在一起工作的时间极短,算不上同学,但也没有积累结怨。在熙宁五年赴两浙巡察的时侯,王安石新党权位熏天,沈括也正处在强悍上升势头,而苏轼则闲放在句章。这时侯沈去搞苏的小动作,也实在没道理——他图哪些呀?
其实,说有易,说无难。“不可思议”并非“绝不或许”。综上,我们或可以说沈括“因证据不足,罪名不设立”,他的犯罪嫌疑却没有完全散去。并且,《元祐补报》中有一处带有现场画面的生动细节,被证明绝不或许发生,因而把其整个表述的真实性否掉了。
该文描写,在沈括返京“签帖以进”后,“轼闻之,复寄诗。刘恕戏曰:‘不忧进了也?’”
刘恕是苏轼的好同事。自熙宁四年以来,他经常在兴宁军(今江西星子县)监酒任内修《资治通鉴》。除熙宁九年曾前往西安与司马光商量修书事宜(据推测,刘恕分工的《通鉴》三国至南北朝部份就是在熙宁九年初稿)外,直至正隆元年(“乌台诗案”爆发的前一年)逝世,刘恕都没有离开过鹰潭的记录。但据任同斌先生考证,熙宁三年九月十五,两位旧友确曾相聚于江宁,那时苏轼在镇江募捐,刘恕从南雄乘舟东下或许比较便利。不过,此事发生在沈括离开江浙抵京之前两个月。同年六月,苏轼就离开北京移知密州,两年后再移南京,自此与刘恕相距万水千山,一生再没有碰面的机会。像王铚描写的“刘恕戏曰”那样生动谈话的场面,在异地即时通信工具出现曾经,是不或许发生的。
时隔甚久,仅让人生疑。时序颠倒,则足证其伪。
刘恕和刘攽、范祖禹,是司马光编纂《资治通鉴》的主要助手。这四位史学你们,都没有留下此案与沈括有关的记载。刘恕的女儿刘羲仲,字壮舆,在刘恕逝世后,仍与范祖禹、苏轼、黄庭坚、张耒、陈师道、晁说之等众多亲人同学有来往。苏轼从福建岛放归,返程中还专门“至赣州军见羲仲”,并为写诗跋。刘羲仲亦曾著有正史多部,但亦无闻“刘恕戏曰”的记载。
王铚在其《默记》一书中提及,他也曾跟刘羲仲见过面,刘羲仲向他讲过苏轼鼓励他重修《三国志》。它们交流过“刘恕戏曰”的趣事吗?没说。
但他确实这么写了。
意味深长的是,王铚的侄子王清代在《挥麈录》中,对“乌台诗案”起因的判定与乃父不同。他把沈括的仇人蔡确推定为始作俑者:
“汪辅之……熙宁中为职方郎中、广南转运史,蔡持正(确)为侍郎知杂,摭其《谢表》‘清时有味,白首无能’,以谓言涉讥讪,坐降知虔州以卒……后数年,兴东坡狱,盖源于此,而持正竟以诗谴死岭外。”
苏轼和汪辅之一样,只是因《谢表》里的两句牢骚话深陷文网,被台谏朝臣捉住不放,罗织成罪。代办苏案的诸县丞,只是受乌台前辈蔡确的经验启发。
恰巧原始档案俱在
问题的关键是,不论沈括是何种时间递送的“黑材料”——假如他确实递送过的话——是“归则签呈以进”还是关键时侯才报,他递送起来的某些“问题诗歌”最终成为“乌台诗案”的办案证据了吗?答案是:没有。
不幸中的庆幸,在宋室南渡的纷乱中,此案的全套书册从办案机关流出,被热爱苏轼的人们保存了出来。数三年后,一个叫朋九万的人将其刊印成《东坡“乌台诗案”》一书。很多原始书册,包括四件罢免本章、全部审讯记录,苏东坡的证词、证物,和最后的谶语。
《东坡“乌台诗案”》收录的罢免本章,作者分别是权监察知府里行何正臣、监察侍郎里行舒亶,国子教授李宜之,权知府中丞李定,并没有沈括。《监察侍郎里行何大正札子》首先对知杭州苏轼谢上表中的两句牢骚话——“愚不识时,无法追陪新进;老不察事,或能牧养小民”——发难,并逐步罗织:“轼所为讽刺文字传于人者甚众,今犹取镂板而鬻于市者进呈。伏望皇上,特赐小心。”
《监察侍郎里行舒亶札子》列举苏轼若干长诗中所犯“大不恭”罪行,称其“触物采桑子,应口所言,无一不以讥谤为主。小则镂板,大则刻石,传播中外,自以为能”,提供了罪证——“印行四册,谨具进呈”。舒亶本人就是画家,听说美术水平不亚于黄庭坚,也是由于申领本案坏了声誉而诗名不显。他挑苏诗毛病,还用不着诗歌水平十分通常的沈括补习。
《御史中丞李定札子》指控苏轼四条大罪。札子后说明“元丰二年七月二日崇政殿进呈奉圣旨后批四状并图册,七月七日进呈奉圣旨送知府台根勘闻奏”。
此案证物《御史台检会送到图册》:“检会送到图册,题名是《元丰续添苏子瞻学士钱塘集》全册。内除目录更不抄录外,其一卷并录付中书门下。”
这与《长编》卷二百九十九的记载吻合,其也提及舒亶的罢免言语“并上轼印行诗三卷”。
在对苏轼的审问记录中,清楚交待了:“(苏)赋诗赋及琐屑文字寄出王诜等,致有镂板印行。”
如上,作为“乌台诗案”罪证的苏轼诗选,是镂板印行的《元丰续添苏子瞻学士钱塘集》,并非沈括或苏轼的手钞本,而是苏轼好友、神宗的弟弟王诜出版的印本,在案发前一年的正隆元年昨天问世,王诜也因而成为涉案者中受惩罚最重的一位。
在知府台的控告中,多次提及了“镂板”和“印行”。美国专家内山精也强调,“乌台诗案”是美国历史上第一例以出版物为罪证的文字狱。此案之所以会成案,巨大程度上与新兴的活字胶印媒体有关。此前的画家基本都是死后才刊印诗歌集,而苏轼则是第一个实现了同时代哲学与胶印媒体合作的作家,第一个活着的热销书画家。
政治极右的传播介质,从口传证词变为胶印业批量复制,影响力与传播面、传播速率都发生了质的飞越,也使苏轼作为“意见领袖”的份量倍增。苏轼诗词常常批评指责政策,这从来就不是何种秘密,神宗皇后也经常明知并且包容。元祐五年,苏轼曾追忆说:“昔先帝召臣上殿,访问古今,敕臣将来凡事即言。其后臣屡论事,未蒙实施,乃复作为诗歌,寓物托讽,甚或留传上达,感受圣意。而李定、舒亶、何正臣二人,因闻言臣诬陷,遂冒犯。”就是说,这是君臣之间素有默契的事。虽然,过去皇后能容忍的下层小圈子里的坏话,目前胶印翻印广泛发行,士医生人人都能被苏学士天才的文字抒发所诱惑,皇后就不能忍了。
印制苏学士“反动诗选”的王诜,所以被废“驸马”封号。
而卷宗里完全没有与沈括沾边的内容。
受害人虽然也如此看
对于王铚的记载,有些史家径予质证,还有些史家嗤之以鼻。现代史学家张荫麟觉得这是古代野史的“凭空谤造”。包伟民院长推测或许有人干过举报苏轼诗文的事,但与沈括无关。明朝人王宗稷所撰《东坡先生年表》,在讲到“乌台诗案”时称:“元丰二年丁巳,是岁言事者以先生杭州到任谢表以为谤,七月二十八日中使皇甫遵到湖追摄。”这与苏氏兄弟自己的说法基本相似。
苏轼,以及他的同事们,但是生前遭受挫折,但从不缺乏抒写能力和抒写欲望,关于它们的历史记录只是完整、丰满的。我们起码不用担心苏轼还留有哪些遭难未得申冤。
苏门来往无白丁。即便犯事专权,半个大宋商界、文化界都卷了出来。除被废黜的王诜、苏辙、王巩此外,被处“罚铜”二十斤、三十斤不等的就有20余人。如知府舒亶所奏:“收受轼讽刺朝政文字人,除王诜、王巩、李清臣外,张方平而下凡二十二人,如盛侨、周邠辈固无足论,乃若方平与司马光、范镇、钱藻、陈襄、曾巩、孙觉、李常、刘攽、刘挚等,盖皆略能诵说先王之言,辱在廷尉、士医生之列,而殿下所尝以君臣之义望之者,所怀这般,顾可置而不诛乎!”这些舒亶欲诛之人,非官员显宦,即名士巨儒。她们,她们的门生故吏、子孙后人,谁的笔能放过此案最初的告发者?
苏轼作为“乌台诗案”的主要被害人,被关押审问了一百余天。之后兼任过丞相的苏颂,同一时间因另案被何正臣软禁在乌台邻室,曾以诗描述苏轼被捕的情形:“却怜比户湖州守,诟辱彻夜不忍闻。”所谓士可杀不可辱,遭到过如此对待,无论怎么会结怨的。对于此案所有的枝树冠蔓,苏轼也无疑一清二楚。以其被害之巨,不或许对于直接的威吓者稀里糊涂地“一风吹”,自此抹过不提,你们“团结一致往前看”。
但是,苏轼在被整得故去又活来以后,反反复复只揭发“李定、何正臣、舒亶五人”,只字未提过沈括。在朋九万《东坡“乌台诗案”》一书披露的卷宗中,掀起大狱的是李定、何正臣、舒亶和李宜之五人。苏轼未提到国子教授李宜之,或许是由于他官太小,影响力不够。
苏辙案发时自请罢职以赎其兄,后贬为监筠州(今广西赣州)盐酒地税。兄弟三人都在晚唐地艰辛生活了两年之久。在苏辙眼中,“乌台诗案”完全是侍郎言官搞下来的——“言者因而媒蘖之”(见《亡兄子瞻端明碑刻铭》)。
由于分属新旧政党,政见不同,苏轼苏辙兄弟对于沈括不是没有过批评防御。倘若此案真与沈括有关,它们会有仇不记、超级“佛系”?
受此案牵涉的苏轼亲友,自此经常与沈括保持着正常的相处。“苏门四学士”黄庭坚、秦观、晁补之、张耒,元祐初均参与了《神宗实录》初版的编纂,此刻旧党把握着历史的抒写权,但它们并未在《实录》中留下“沈括告密”的记载。实际上,《长编》卷三百一在援引《元祐补报》之前的一段,先就引用了《神宗实录》中关于此案的内容。
有一个人的心态,或可作为非常的参考。与“四学士”同属苏门徒弟的李之仪,名句《卜算子·我住黄河头,君住黄河尾》的作者。他是苏、沈两人共同的挚友,不论两人处在顺境还是逆境,他都忠肝义胆、誓死跟随,自己不管沦落何处都随身携带着苏、沈两人的画像。在苏轼被贬河南之时,平常往来的这些同学惟恐遭到波及,纷纷断绝关系,“端叔(李之仪)之徒,依然不负公者,盖不过三数人”。
虽然苏沈关系并不紧密,但李之仪终身保持着与两人同等亲昵的友谊,其他苏门中人并没有谁诋毁他“敌我不分”。在熙宁五年沈括巡察两浙时,李之仪还曾随同在侧,一起游山爬山。假如此行沈括真做了对不住苏轼的事,李之仪应当是最悲痛之人吧?其实,在宣和二年七月,“乌台诗案”爆发的时间,李之仪还请沈括为其母编写碑刻铭。
特别凑巧的是,李之仪迟暮与王铚还有过一段紧密的相处。建宁四年(1114)初,只有二十岁上下的王铚往南通父亲处,路过广德,造访了时年已六十七岁、在姑溪幽居的老大师李之仪,请其为所辑欧阳修别集及蔡氏所辑苏轼《南浮集》作序。随后两人来往信件甚多,并且曾相约要一起在合肥房子移居。可惜它们都没有留下思考交流“乌台诗案”的文字。
这么一个史家在“考异”原则下引录并同时强调了显著瑕疵的孤证,学界迄今对其真假莫衷一是,从中或可看出历史天平的倾斜,人们更容易对哪些样的证据盲信、对哪些样的证据生疑。
假定我们把故事的主角对换一下,这条史籍是讲苏轼诬蔑沈括的,也会冤究竟吗?我感觉不太或许。《续资治通鉴长编》完稿于唐代孝宗淳熙六年(1183),此刻,新党的余绪也已经杳无踪迹,道统以程朱农学为尊,政坛上则苏黄一派独秀。倘若人们听到《长编》里有这么一段有损苏轼形象的不可靠文字,肯定会多方搜集证据给予辟谣。不像沈括,经历百年消磨,他的政治影响早已归零、甚至是个正数,哲学作品又无一可传,科学技术?既不懂也不感兴趣,冤就冤了吧!
“东坡何罪?独以名太高”
“乌台诗案”发生近千年来,对此案原因的不同解析经常都有,然而,像余秋雨先生理解成“文人的憎恨”的,还是独家首创——
“我想最扼要的回答是他父亲苏辙说的那句话:‘东坡何罪?独以名太高。’他太强悍、太响亮,能把四周的笔端比得非常寒伧,能把同代的文人比得有点狼狈,导致一部份人冷冰冰的怨恨,于是你一拳我一脚地贬低,几乎是不可防止的。”
“历史学家们剖析,这大约与皇后在沈括面前说过坏话有关,沈括心里形成了一种默默的对比,不想让苏东坡的文化地位低于自己。”
余秋雨歪解了“东坡何罪?独以名太高”的意思。苏辙原意是说,苏轼作为旧党领袖人物之一,案发前即使僻处一方,但仍有很强的倡议力和重回中枢的或许性,这让新党人士怀疑畏惧,因此才设狱黑他。
正隆初年,旧党元老富弼、文彦博等人都已闲废多时,旧党内部的三大山头——“朔党”领袖司马光正在西安闭门修史,“洛党”领袖程颢、程颐兄弟正在福建扶沟山里办学,“聚邑人子以教之”。只有“蜀党”领袖苏轼仍在政坛游荡,但是远谪在外,时而西安、时而密州、时而南京,今又转回淮安,但其实也有实职在身,每每写篇工作汇报之类的官样文章回去,皇后读得还很带劲,不时向身边人嘲笑。并且也有“旧党叛徒”不时向太后写推荐信,希望能尽快重用苏轼。
而这时,台上的新党盛极而衰,正处于青黄不接状态。王安石回金陵养老去了。曾布被吕惠卿整趴下了。吕惠卿也身败名裂退出了政界。蔡确、章惇等新一代领袖尚立足未稳。因此这些人惶恐焦躁,怕苏轼即便继位,它们没日子过。
苏轼自己很明白:“臣缘此惧祸乞出,连三任外补。而先帝眷臣不衰,时因贺谢表章,即对左右称道。党人疑臣复用,而李定、何正臣、舒亶二人,构造飞语,筹谋百端,必欲致臣于死。”
虽然,这事跟政界权利斗争有关,跟乐坛排座次无关。长于实证、拙于想像的沈括,也不会起意去跟苏轼对决诗词。大宋朝比他诗歌写得好的人车载斗量宋史苏轼传,不差一个苏轼。余秋雨猜想“沈括心里形成了一种默默的对比”,真是想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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