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第三季度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现场监督检查工作情况的报告
省环境保护厅:
根据环保部《污染源手动监控设施现场监督检测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19号)的相关要求,我局组织执法人员对辖区内国、省控企业污染源手动监控设施进行了现场监督检测,现将三季度检测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运行情况
(一)排放口规范化情况。三季度全市共复查国控企业25家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现场监督检查办法,其中国控污水9家、废气1家、污水处理厂6家、重金属5家,规模化生猪饲养企业4家,工业企业全部根据国家相关技术要求设置了排放口,安装废气排污口标示牌20个、废气1个,规模化生猪饲养企业生产污水全部综合借助,不向环境排放。
(二)污染源手动监控设施现场端建设规范化情况。25家国控企业中20家根据国家相关技术要求安装了手动监控设施,污水废水排放口设置规范、监测取样点合理、流量、流速测流规范、安装了流量计,符合《污染源检测技术规范》要求,检测站房内有空调、灭火设备等,各项环境条件满足仪器设备正常工作要求,1家关掉(宜昌市京富乳品有限公司)。4家规模化生猪饲养企业生产污水不外排。
(三)污染源手动监控设施运行状况。全市20家国控在线监控设施全部接入国控平台,设施运行稳定,数据传输正常。
(四)污染源手动监控设施运行、维护、检修、校准校准记录。经查,20家国控企业运行、维护、检修、校准校准记录规范、完整。
(五)相关资质、证书、标志的有效性。20家国控企业安装的在线监控设施“环保产品认证证书”、“环境检测仪器质量监测报告”、“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齐全。全部通过有效性初审。
(六)企业生产工况、污染整治设施运行与手动监控数据的相关性。20家国控企业生产工况、污染整治设施与手动监控数据的相关性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二、存在问题
(一)某些企业的污染整治设施维护不及时,不能常年稳定运行,有排放污染物超标的现象。
(二)国控重金属企业国家仍未颁布相关初验标准,未能组织初验,引起监管难度减小。
三、下一步工作
进一步加强环境监管和处罚力度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现场监督检查办法,确保污染整治设施正常运行。
宜宾市环境保护局
2014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