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医疗器械行业标准制修订项目的通知
上海、天津、辽宁、上海、浙江、山东、湖北、广东省(市)乳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中国乳品药品检定研究院(总局医疗器械标准管理中心),上海学院口腔医大学口腔医疗器械检验中心医疗器械行业标准,上海国医械华光认证有限公司:
依据2017年医疗器械行业标准制修订工作安排,现将2017年医疗器械行业标准制修订项目印发给大家。其中,中央补贴地方医疗器械标准制修订项目71项,中央财政支持的医疗器械标准制修订项目15项。为做好标准制修订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标准制修订项目承当单位要严格依照《医疗器械标准管理办法》(国家乳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3号)举办医疗器械行业标准制修订工作,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按要求完成。
二、总局医疗器械标准管理中心要认真组织协调各标准计划项目承当单位举办标准制修订工作,强化管理和检测指导。对涉及强制性标准的,要明晰要求相关医疗器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在制修订过程中了解和把握所涉及的主要产品情况;对修订的标准要明晰发生变化的内容,对标准施行时间和注册等环节须要明晰的要求应该提出技术建议,并在标准审查及送审材料中包括上述内容。
三、各相关省(市)乳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高度注重,加大对本行政区域标准制修订项目承当单位的监督和管理,督促各相关单位根据标准制修订工作有关要求,完成标准起草、验证、征求意见、标准审查及送审工作。
四、各相关省(市)乳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医疗器械标准制修订项目承当单位要严格依照国家财政经费管理规定和财务制度要求,各负其责医疗器械行业标准,强化对标准制修订资金分配使用过程的监督管理,专款专用,提升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1.2017年中央补贴地方医疗器械标准制修订项目
2.2017年中央财政支持医疗器械标准制修订项目
乳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
2017年7月7日
附件1.2017年中央补贴地方医疗器械标准制修订项目.docx
附件2.2017年中央财政支持医疗器械标准制修订项目.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