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渔《闲情偶寄·词曲·授曲》原文及翻译
李渔《闲情偶寄·词曲·授曲》原文及翻译--文言文在线
李渔
原文:
尝怪天地之间有一种文字,即有一种文字之法脉准绳,载之于书者,不异耳提而命,独于填词制曲之事,非但略而未详,亦且置之不道。揣摩其故,殆有三焉:一则为此理甚难,非可言传,止堪意会。想入云霄之际,作者神魂飞越,如在梦中,不至终篇,不能返魂收魄。谈真则易,说梦为难,非不欲传,不能传也。若是,则诚异诚难,诚为不可道矣。吾谓此等至理,皆言最上一乘,非填词之学节节皆如是也,岂可为精者难言,而粗者亦置弗道乎?一则为填词之理变幻不常,言当如是,又有不当如是者。如填生旦之词,贵于庄雅,制净丑之曲,务带诙谐,此理之常也。乃忽遇风流放佚之生旦,反觉庄雅为非,作迂腐不情之净丑,转以诙谐为忌。诸如此类者,悉难胶柱。恐以一定之陈言,误泥古拘方之作者,是以宁为阙疑,不生蛇足。若是,则此种变幻之理,不独词曲为然,帖括诗文皆若是也。岂有执死法为文,而能见赏于人,相传于后者乎?一则为从来名士以诗赋见重者十之九,以词曲相传者犹不及什一,盖千百人一见者也。凡有能此者,悉皆剖腹藏珠,务求自秘,谓此法无人授我,我岂独肯传人。使家家制曲,户户填词,则无论《白雪》盈车,《阳春》遍世,淘金选玉者未必不使后来居上,而觉糠秕在前。且使周郎渐出,顾曲者多,攻出瑕疵,令前人无可藏拙。是自为后羿而教出无数逢蒙,环执干戈而害我也,不如仍仿前人,缄口不提之为是。吾揣摩不传之故,虽三者并列,窃恐此意居多。
以我论之:文章者天下之公器非我之所能私是非者千古之定评岂人之所能倒不若出我所有,公之于人,收天下后世之名贤,悉为同调。胜我者,我师之,仍不失为起予之高足;类我者,我友之,亦不愧为攻玉之他山。持此为心,遂不觉以生平底里,和盘托出,并前人已传之书,亦为取长弃短,别出瑕瑜,使人知所从违,而不为诵读所误。知我,罪我,怜我,杀我,悉听世人,不复能顾其后矣。但恐我所言者,自以为是而未必果是;人所趋者,我以为非而未必尽非。但矢一字之公,可谢千秋之罚。噫,元人可作,当必贳予。
——节选自李渔《闲情偶寄》
译文:
曾经奇怪世上只要有一种文体,就有一种相应的规则记载在书上,与在老师那里学到的没什么区别。只有在填词作曲方面,不仅写得很简略,而且就像故意对它置之不理一样。揣测其中的原因,大致有三点:一是戏曲创作的规则难以把握,不可言传,只能意会。灵感突现时,创作者神魂飞越,像是在梦中一般,不到最后便不能收回魂魄。谈论现实很容易,要描述梦境却很难。并非不想言传,而是难以言传。如此的创作规则的确很奇怪,确实难以道出!我认为如此深刻的道理,说的都是文学的最高境界。并不仅仅只是戏曲创作,其他方面都是一样。难道能因为精妙之处难以言传,就连粗浅之处也避而不谈了吗?二是填词的规律变化莫测,这里说是应该这样,那里又说不应该这样。比如填写生、旦的唱词,贵在庄重典雅,写净、丑的唱词,务必诙谐幽默。这是常理。但如果忽然碰到风流放荡的生与旦,反觉得庄重典雅的唱词不合适了。为迂腐、不通人情的净、丑写词,反而以诙谐幽默为忌。这类的情况,很难一概而论。恐怕用固定的陈词滥调,耽误了那些拘泥程式的作者,所以宁愿缺漏存疑,也不画蛇添足。如此一来,这种变幻不定的规律,不仅填词作曲是这样,科举八股、诗歌散文都是这样。哪里会有死搬教条作出的文章,会被人赏识而流传后世的呢?三是自古以来名人因为擅长诗歌、词赋而受器重的十有八九,而因词曲传世的却不足十分之一,千百人中也只能出一个。凡是擅长此道的人,都把技巧深藏心中,必定自己珍藏,认为既然没有人传授给我,我怎么能够传授他人。假使人人都能填词作曲,那么别说遍地都是好戏曲,评论者也未必不会让后来者居上,而觉得前人粗陋。况且假如内行人越来越多,挑出许多毛病,使前人没有藏拙的地方,这就像后羿教出许多逢蒙那样的徒弟,结果自己被他们围起来用武器攻击。不如仍旧效仿前人,闭口不提的好。我反复揣摩此种技艺不传的原因,虽然三点原因并列,但是我认为恐怕还是这点居多。
在我看来:文学作品是天下人共有之物,不是可以让某个人私藏的;是与非应该由历史来做定论,并非某个人可以颠倒的。因此,倒不如倾尽我的所有,公之于世,从而得以与天下后世贤士引为知音。才能高过我的,我以他为师,即使他曾师出于我;才能与我相当的,我以他为友,可以使他成为我借鉴学习的对象。抱着这样的用心,不由自主便会把自己生平所学全部拿出来,与前代流传下来的书互相对照,也可以取长补短,辨别优点与不足,使人知道该何去何从,而不会被阅读的书籍所误导。理解我,怪罪我,同情我,伤害我,都随世人,我已经不再顾及后果了。只怕我所说的,自己认为正确而事实并非如此;大家所追求,我认为不对的事实并非都不对。只要我陈述的每一个字都是出于公心,就可以向千秋万世的责怪道歉了。唉!元代的高手必然可以原谅我的。
李渔《闲情偶寄·词曲·授曲》阅读练习及答案
原文:
尝怪天地之间有一种文字,即有一种文字之法脉准绳,载之于书者,不异耳提而命,独于填词制曲之事,非但略而未详,亦且置之不道。揣摩其故,殆有三焉:一则为此理甚难,非可言传,止堪意会。想入云霄之际,作者神魂飞越,如在梦中,不至终篇,不能返魂收魄。谈真则易,说梦为难,非不欲传,不能传也。若是,则诚异诚难,诚为不可道矣。吾谓此等至理,皆言最上一乘,非填词之学节节皆如是也,岂可为精者难言,而粗者亦置弗道乎?一则为填词之理变幻不常,言当如是,又有不当如是者。如填生旦之词,贵于庄雅,制净丑之曲,务带诙谐,此理之常也。乃忽遇风流放佚之生旦,反觉庄雅为非,作迂腐不情之净丑,转以诙谐为忌。诸如此类者,悉难胶柱。恐以一定之陈言,误泥古拘方之作者,是以宁为阙疑,不生蛇足。若是,则此种变幻之理,不独词曲为然,帖括诗文皆若是也。岂有执死法为文,而能见赏于人,相传于后者乎?一则为从来名士以诗赋见重者十之九,以词曲相传者犹不及什一,盖千百人一见者也。凡有能此者,悉皆剖腹藏珠,务求自秘,谓此法无人授我,我岂独肯传人。使家家制曲,户户填词,则无论《白雪》盈车,《阳春》遍世,淘金选玉者未必不使后来居上,而觉糠秕在前。且使周郎渐出,顾曲者多,攻出瑕疵,令前人无可藏拙。是自为后羿而教出无数逢蒙,环执干戈而害我也,不如仍仿前人,缄口不提之为是。吾揣摩不传之故,虽三者并列,窃恐此意居多。
以我论之:文章者天下之公器非我之所能私是非者千古之定评岂人之所能倒不若出我所有,公之于人,收天下后世之名贤,悉为同调。胜我者,我师之,仍不失为起予之高足;类我者,我友之,亦不愧为攻玉之他山。持此为心,遂不觉以生平底里,和盘托出,并前人已传之书,亦为取长弃短,别出瑕瑜,使人知所从违,而不为诵读所误。知我,罪我,怜我,杀我,悉听世人,不复能顾其后矣。但恐我所言者,自以为是而未必果是;人所趋者,我以为非而未必尽非。但矢一字之公,可谢千秋之罚。噫,元人可作,当必贳予。
——节选自李渔《闲情偶寄》
译文:
曾经奇怪世上只要有一种文体,就有一种相应的规则记载在书上,与在老师那里学到的没什么区别。只有在填词作曲方面,不仅写得很简略,而且就像故意对它置之不理一样。揣测其中的原因,大致有三点:一是戏曲创作的规则难以把握,不可言传,只能意会。灵感突现时,创作者神魂飞越,像是在梦中一般,不到最后便不能收回魂魄。谈论现实很容易,要描述梦境却很难。并非不想言传,而是难以言传。如此的创作规则的确很奇怪,确实难以道出!我认为如此深刻的道理,说的都是文学的最高境界。并不仅仅只是戏曲创作,其他方面都是一样。难道能因为精妙之处难以言传,就连粗浅之处也避而不谈了吗?二是填词的规律变化莫测,这里说是应该这样,那里又说不应该这样。比如填写生、旦的唱词,贵在庄重典雅,写净、丑的唱词,务必诙谐幽默。这是常理。但如果忽然碰到风流放荡的生与旦,反觉得庄重典雅的唱词不合适了。为迂腐、不通人情的净、丑写词,反而以诙谐幽默为忌。这类的情况,很难一概而论。恐怕用固定的陈词滥调,耽误了那些拘泥程式的作者,所以宁愿缺漏存疑,也不画蛇添足。如此一来,这种变幻不定的规律,不仅填词作曲是这样,科举八股、诗歌散文都是这样。哪里会有死搬教条作出的文章,会被人赏识而流传后世的呢?三是自古以来名人因为擅长诗歌、词赋而受器重的十有八九,而因词曲传世的却不足十分之一,千百人中也只能出一个。凡是擅长此道的人,都把技巧深藏心中,必定自己珍藏,认为既然没有人传授给我,我怎么能够传授他人。假使人人都能填词作曲,那么别说遍地都是好戏曲,评论者也未必不会让后来者居上,而觉得前人粗陋。况且假如内行人越来越多,挑出许多毛病,使前人没有藏拙的地方,这就像后羿教出许多逢蒙那样的徒弟,结果自己被他们围起来用武器攻击。不如仍旧效仿前人,闭口不提的好。我反复揣摩此种技艺不传的原因,虽然三点原因并列,但是我认为恐怕还是这点居多。
在我看来:文学作品是天下人共有之物,不是可以让某个人私藏的;是与非应该由历史来做定论,并非某个人可以颠倒的。因此,倒不如倾尽我的所有,公之于世,从而得以与天下后世贤士引为知音。才能高过我的,我以他为师,即使他曾师出于我;才能与我相当的,我以他为友,可以使他成为我借鉴学习的对象。抱着这样的用心,不由自主便会把自己生平所学全部拿出来,与前代流传下来的书互相对照,也可以取长补短,辨别优点与不足,使人知道该何去何从,而不会被阅读的书籍所误导。理解我,怪罪我,同情我,伤害我,都随世人,我已经不再顾及后果了。只怕我所说的,自己认为正确而事实并非如此;大家所追求,我认为不对的事实并非都不对。只要我陈述的每一个字都是出于公心,就可以向千秋万世的责怪道歉了。唉!元代的高手必然可以原谅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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