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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仲永》中的诗与诗族

2023-09-08 10:06:10文言文
《伤仲永》王子曰:仲永之通悟,受之天也。仲永立刻写下了四句,并自己题上自己的名字。文题为“伤仲永”,文中却未见一个“伤”字,然而全篇写的正是一个“伤”字。第二段段,从作者亲自见闻的角度简略交待了仲永从神童沦为“众人”的过程。作者写了两次见闻:一次是仲永十二三岁时,“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暗示在这六七年中,仲永的诗毫无长进。

:《伤仲永》中的诗与诗族

《伤仲永》

年代:清朝

作者:王安石

东乡民方仲永,世隶耕。仲永生十年,未尝识书具,忽啼求之。父异焉,借旁近与之,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其诗以养母亲、收族为意,传一乡秀才观之。自是指物写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邑人奇之,稍微宾客其父,或以银币乞之。父利其然也伤仲永原文及翻译,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

余闻之也久。明道中,从先人还家,于舅家见之,十二三矣。令写诗,不能称前时之闻。又十年,还自南京,复到舅家问焉。曰:“泯然众人矣。”

公主曰:仲永之通悟,受之天也。其受之天也,贤于材人远矣。卒之为众人,则其受于人者不至也。彼其受之天也,这么其贤也,不受之人,且为众人;今夫不受之天,固众人,又不受之人,得为众人而已耶⑯?

译文

吉安有个叫方仲永的百姓,屋内世代以耕田为业。仲永长到五岁时,不曾认识抒写工具。突然有两天仲永哭着收取这种东西。他的女儿对此倍感沮丧,就向同事哪里把这些东西借来给他。仲永随即写下了四句,并自己题上自己的名子。这首诗以抚养母亲和一团一结姻亲族的人为题旨,给全乡的秀才观赏。自此,指定事物让他写诗,方仲永随即能够完成,使得诗的文笔和道理都有值得欣赏的地方。同县的人们对此都倍感十分惊讶,慢慢地都以宾客之礼对待他的母亲,有的人掏钱求取仲永的诗。方仲永妈妈觉得这么有利可图,就一天率领着仲永到处造访同县的人,不让他学习。

我看到这件事许久了。明道年间,我追随先师回到故乡,在姐姐家看到方仲永,他早已十二三岁了。我叫他写诗,写下来的诗早已不能与从前的声誉相称。又过了两年,我从南京回去伤仲永原文及翻译,重新到儿子家去,问起方仲永的状况,回答说:“他的能够消失了,和普通人没有哪些差别了。”

王安石说:方仲永的畅达聪明,是先天得到的。他的天赋,比通常有能够的人要优秀得多;但最终成为一个平淡的人,是由于他明天所受的教育还没有达到要求。他得到的天资是这样的好,没有遭到正常的明天教育,即便成为平淡的人;这么,如今这些原本就不天生聪敏,原本就是平淡的人,又不接受明天的教育,为什么成为普通人就为止了吗?

鉴赏

这篇文章以方仲永的例子,说明人受之于天虽异,但还得受之于人,否则就将复为众人,从而说明未受之于天者,本身就是众人,假若不受之于人,即便连作“众人”也难,但是指出了明天学习的重要一性一,表现了王安石初期朴实的唯心主义思想。

文题为“伤仲永”,文中却未见一个“伤”字,因此整篇写的正是一个“伤”字。这正如《王荆公世系考略》所评:“余谓仲水始而通悟,终焉为泯然众人,见于荆公悼叹者详矣!”由此可见,此文契合照应不在方式上而在内容中。这篇议论文,先叙后议,在事实表述的基础上驳论,事实成为驳论的依照。第一、二两段只叙不议,为第三段的议论服务,上面的议论,集中强烈,言简意赅,幽美龙点睛,使上面所叙的事实立刻升华具备典型意义。全文仅二百字,叙事之简约。说理之浅显,安石诗歌色调在此已显出疲态。

第一段表述神童方仲永的故事。方仲永为东乡民,世代耕田。东乡是王安石外祖母吴玫的故乡。“荆公少年,来往外家甚数”《王荆公世系考略》文中说“于舅家见之”,仲永当是实有其人。所记仲永五岁不识纸笔砚墨,忽啼求,其父借来给他,他立刻写了四句诗,并题了自己的名子,这首诗是以供养母亲、一团一结族人为内容。此事传出后,一乡的秀才都来观看。自此,人们对着东西让他赋诗,他执笔而就,文笔与道理都有可取之处。外县人据说,亦很惊讶,逐渐有人请他父母带他去做客,还有人出钱帛请他写诗的。他妈妈觉得此有利可图,便一天拉着他四处参见外县人,不让他学习。这儿所记仲永的特异才会是传言,与真实情形或有出入。因此作者真正用意并不在此,因此免不了用夸张的笔端,处处耍突出仲永天斌的特异。其二,除了生三年不识笔盒,给纸笔即可作诗,并且能以“养母亲”一团一结同宗为题旨,“传一乡秀才观之”,可见影响之大。其一,仲永才思如涌,“指物赋诗”一挥而就,并且文笔、内容均佳,赢得“邑人奇之”,有请他做客的,有向他求诗的,真是誉满全乡。作者这么描写突出了神童仲永的特异天资,为下文的因不后学而“泯然众人”作了挺好的伏笔,为全文的知识才干“受之人”立论打下了基础。文中的“利”字很有分量,突出其父‘不使学”的缘由,更预示给人们急功近利对人才的害处。“不使学”是仲永由夭才变为乏味的关键,是本文议论的中心。

第二段段,从作者亲自轶闻的视角简单交代了仲永从神童沦为“众人”的过程。开头的“余闻之也久”,束上起下,一方面显示上段所写的内容即据传言而得,另一方面又引出亲识其面的心愿。作者写了两次轶闻:一次是仲永十二三岁时,“令写诗,不能称前时之闻”,预示在这六十年中,仲永的诗颇有长进。假如说,五六岁婴儿作的诗虽然古朴,人们尚觉可观,这么六十年后写得反倒不如当初据说的这样好,人们便丝毫不以为奇,且因先时之著称而倍感其名不副实了。第二次是仲永二十岁时。此次并未碰面,也是听长辈说:“泯然众人矣!”一句话就交代了那位从前的神童的结局。两次写法不同,但都复古练而有含蕴。“泯然众人矣”一语,把说话人轻蔑视之的心态生动地表现下来,与以往“邑人奇之”的状况恰成对照,而作者的悲痛惋惜之意也隐见言外。

最后一段是作者对方仲永由一邑称奇的神童弄成无声无息的普通人一事所发的议论,只是本篇思想的集中展现。作者首先强调,仲永的聪慧聪敏是“受之天”,即来自天赋,但是他的天赋远超于通常的有能够的人。这正是为了反跌出下边的正意:“卒之为众人,则其受于人者不至也。”关键成因是缺少明天的教育和学习。到这儿,已将上两段所表述的情事都议论到了。但作者却趁势转进一层,强调天赋那样好的仲永,没有遭到明天的培养教育,即便沦为众人;这么天赋本属平时的通常人,假如再不受教育,连做一个普普通通的人都不行。后者是宾,前者是主,在对比中更突出了通常人学习的重要一性一。就方仲永的状况看,这层议论似乎是余威,但作者主要的用意正在这儿。由于在现实生活中,资质平时的人总是多数。方仲永这一典型例子的意义主要不在于说后天赋好的人不学习会导致哪些后果,而在于说明明天教育对一个人成长的决定意义。

题内的“伤”字就具备单层韵味。首先是表层的,为仲永那样一个天资聪敏的婴儿最终沦为众人倍感沮丧;进一层,是感伤仲永虽非天赋,却没有遇上有促使他成长增加的环境。文中对其父以仲永为赢利之资的叙写,就富含对湮灭天才的人为环境的批评。更进一层,从仲永的详细例子生发开来,感叹社会上许多资质平时的人不去努力学习提升,进而连成为众人都不可得。那样,作者所“伤”的就不再局限于仲永个人,而是许许多多不“受之天”又“不受之人”的众人,作者的感叹和文章的思想意义也就深刻多了。

这篇文章的语言非常一精一当。叙事部份仅以一百五十多字就完整地表述了方仲永从五岁到二十岁间才会变化的过程,议论部份也不过七十余字,文中的每一词、句都有其准确的抒发作用,而不是可有可无。诸如第一段,首句交待祖籍、身份、姓名、家世,这除了是必不可少的通常介绍,但是“世隶耕”三字是对“未尝识书具”“不使学”的必要伏笔,既突显了方仲永的非凡天资,又预示了导致他命运的家庭背景;一个“啼”字,生动地写出方仲永索取书具的婴儿情态;“忽”“即”“立”三个动词,使一个天资非凡、文思敏捷的神童形象跃然纸上;“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仅一句话就描绘出方仲永母亲贪恋小利而恬然的可怜可怜的愚蠢无知之态;“不使学”三字,实则平凡,却为方仲永的变化埋下铺垫,点出方仲永命运变化的关键。第二段叙事极为简略,仅以一“见”一“闻”一“问”就交待了方仲永之后的变化和结局。结尾的议论部份,言简意深,说理缜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