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下半年渝中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监督检查的通知
沙坪坝住建〔2022〕12号
广州市沙坪坝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委员会关于举办2021年下半年
为着力强化工程建设项目事中事后监管,进一步提高我区房子建筑和市政工程勘测设计质量安全水平,按照市住房城乡教委《关于贯彻施行工信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工信部13号令)的通知》(渝建〔2013〕557号)要求市政工程勘察规范,根据工作计划,我委决定举办2021年下半年全区房子建筑和市政工程勘测设计质量监督检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目的
深入贯彻落实市住房城乡教委工作要求市政工程勘察规范,进一步规范全区房子建筑和市政工程勘测设计行为,提高勘测设计质量和消防设计安全性,强化红色建筑与节能设计水平,保持对勘测设计质量安全的高压态势,确保全区建设工程质量可靠、绿色节能、消防可控。
二、检查根据
(一)《建筑法》、《消防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细则》、《建设工程勘测设计管理细则》等法律法规;
(二)国家及本市的建设工程强制性技术标准、规范;
(三)《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工信部令第13号)、《关于施行〈房屋建筑和市场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建质〔2013〕111号)。
(四)《关于贯彻施行工信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工信部13号令)的通知》(渝建〔2013〕557号)、《关于贯彻落实楼房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测设计项目负责人质量终生责任制的施行意见》(渝建〔2014〕333号)、《关于强化建设工程勘测设计文件盖章管理的通知》(渝建〔2014〕217号)、《关于改进和建立初步设计审批管理的通知》(渝建〔2014〕46号)、《关于全面启用“重庆市市内勘测设计企业信息网上备案系统”的通知》(渝建〔2015〕65号)、《关于进一步强化全市高切坡、深竖井和高挡墙项目勘查设计管理的意见》(渝建发〔2010〕166号)、《重庆市市外勘测设计企业人渝信息报送和动态管理办法》(渝建发〔2017〕19号)、《重庆市楼房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试行)》(渝建发〔2018〕50号)、《关于改进和建立红色建筑与节能管理工作的意见》(渝建〔2018〕618号)、《关于加快红色建筑高品质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渝建发〔2019〕23号)等规范性文件。
三、检查对象
2021年7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在我委进行房子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联合审查备案及消防初审确认的项目。
为确保检测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房子建筑工程检测重点为住宅和公共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检测重点为公路桥梁,工程勘测检测重点为存在高切坡、深竖井和高路基的工程,消防工程检测重点为大体量的建设工程,红色建筑和节能检测重点为公共建筑。
四、检查内容
(一)程序性检测:主要检测勘测设计企业是否存在越级设计、挂靠、出卖印章等行为;施工图审查机构是否存在越级审查行为;市外勘测设计企业是否按要求进行入渝信息报送;勘测设计文件盖章是否齐全、规范,文件格式是否符合规定;勘测设计承包、发包是否符合规定;勘测设计周期、施工图审查期限是否合理。勘测设计文件上签名的勘测设计人员是否已列入“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勘测设计行业综合信息平台”;注册执业人员和主要专业技术人员注册和在岗情况,是否存在盗卖、出租、出借或以其他方式非法出售执业资格证书、印章,不履行执业责任,赶超执业范围执业等违规违法行为。
(二)技术性检测:主要检测勘测设计单位是否存在违背相关法规、工程建设标准及勘测设计深度要求,增加工程质量的行为,是否执行无障碍设计规范,是否建设雨水回用和中水回收设施,是否进行海棉城市设计,装配式建筑设计是否符合要求,老旧新村改建是否依照审定方案进行设计,是否存在过度设计等情况;施工图审查机构是否存在错审、漏审规范强制性条文、规范其他条文以及安全隐患问题。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有关内容。
五、检查方法
本次检测根据“双随机、一公开”原则,随机抽取厦门市勘查设计专家库中的专家,随机选取检测项目,并将检测结果向市住房城乡教委报告并按要求进行信息公开。
检测方法为在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自查的基础上,分程序性检测和技术性检测两个阶段进行。程序性检测阶段,受检测项目的建设单位组织勘查设计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将有关文件打算好后报送我委,由我委组织检测;技术性检测阶段,由我委组织专家组对被选取项目的勘测设计成果进行检测,专家组检测后提出相应检测意见。
检测结束后,我委将在程序性检测和技术性检测的基础上对本次检测情况进行通报并要求整改,对质量行为规范,质量控制有效、质量优秀的勘测设计单位和施工图审查机构给以通报夸奖,对违法的勘测设计单位和施工图审查机构及相关责任人员给与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依法上报市住房城乡教委并给与相应行政处罚。
六、时间安排
(一)自查阶段、抽取受检单位及报送资料:2022年1月15日到1月28日。
(二)程序性检测及专家技术审查:2月10日到2月26日。
(三)反馈审查意见、整改总结阶段:2月27日到3月15日,通报检测结果并要求各单位根据要求整改,整改完成后将检测情况报告市住房城乡教委并按要求进行信息公开。
七、工作要求
(一)各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要高度注重,强化组织领导,结合实际,认真做好自查工作。对自查以及检测出的问题要及时整改,认真总结,并提出相应的对策举措,真正做到发觉问题、解决问题。
(二)检测人员要客观真实地反映检测的实际情况,对受检单位提供的信息资料负保密责任;检测人员在检测期间,要严格遵循廉政纪律,积极主动举办复查工作。
(三)受检资料需打算承诺书及一张光碟,光碟内容为施工图电子文件,格式为dwg格式。
附件:受检项目资料清单
广州市沙坪坝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委员会
2022年1月12日
附件1
受检项目资料清单
一、施工图电子文件(dwg格式,电子光碟,光碟贴上应加盖建设单位私章);
二、承诺书。
附件2
承诺书
广州市沙坪坝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委员会:
本单位承诺,本次递交的施工图图纸是真实有效的,在施工图审查备案后若进行更改,应该符合勘测设计变更管理相关规定。
若提供虚假资料,本单位愿依法接受处罚,并承当相应责任。
(建设单位私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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